监督索引号53310300371401000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九、其他公开信息(含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芒市工商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能
芒市工商联属市委组织部归口管理的正科级机构,承担着全市非公经济人士统战、服务、参政议政、法律、维权、人才培训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经济股、会员股;
2、机构人员情况。芒市工商联有行政编制9人,现有财政供养人员9人,其中:在编实有人数8人没有公务用车。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引导会员积极参加国家经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做工商界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
2、引导会员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引导会员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开展工商专业培训,办好会办企业、事业;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委托事项。
3、“博爱送万家”暖心暖人。2019年我单位继续加强与各单位、各乡(镇)的联系,结合当前开展的挂包帮转走访脱贫攻坚工作和相关慰问工作,认真开展“博爱送万家活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行政工人编制4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财务总收入146.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46.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预算 0万元,事业收入预算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预算0万元,其他收入预算万元。上年结转预算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6.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46.4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6.47万元(本级财力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6.4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47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基本支出合计为146.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18万元; 住房公积金8.97万元。
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1)工资福利支出115.81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4.66万元:(3)项目支出16万元(包含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0 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 0 个,采购预算资金 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主要原因:
(一)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46.47万元,比上年增加72.48万元;增长49.48% 。增加原因一是政策性调资基本工资提高,住房公积金预算随着提高;二是工会经费预算增加;三是因工资提高,年终一次性奖金预算随着提高;四是因物价上涨各种业务费用预算增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0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9.38万元,增长55.46%。由人员经费基本工资、各种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等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42万元,比上年减少0.38万元,减少3.06% ,是因2019年预算减少计划情况。
3、住房保障支出8.97万元,比上年增加3.48万元,增长38.79%。因为工资逐年上涨,应上交的公积金提高。
(二)、公用经费预算合计为14.6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7万元,增长79%。其中:(1)办公费预算1.74万元,(2)印刷费0万元;(3)差旅费1万元;(4)工会经费2.3万元;(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5万元;(6)接待费0.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7)接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8)退休经费等0.24万元。接我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严控“三公经费”及开支各种预算外开支的规定要求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三)其他财政直接安排经费
(1)工会经费 2.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8万元,增长60%。是政策性调资人员工资提高,核定比例提高,计提工会经费增加;(2)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06万元,按退休人员每人每年600元核定,比上年无变动,,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单位,由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0.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数 0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商品与服务支出:包括 ① 办公费0.5万元;② 印刷费0.5万元;③差旅费0.5万元;④工会经费2.21万元;⑤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6万元;⑥接待费0.5万元;⑦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对家庭和个人补助经费增加2.1万元,主要用于工作队经费补助和驻村补贴,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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