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6102    作者: 日期:2019/2/15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1300000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九、其他公开信息(含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2019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芒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芒市公安局担负着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稳定和打击各类犯罪,保护各族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2019年,芒市公安工作在党委、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总任务,以深化公安改革为抓手,以严打整治为主攻方向,以建设立体化防控体系为途径,以提升执法公信力为核心,以转变队伍作风为着力点,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检验标准,不断提升公安工作能力和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平安芒市·法治芒市建设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8年芒市公安局独立编制机构数2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内设机构7个大队、1个指挥中心、4个室、11个派出所、2个拘押场所、1个三非遣反站、1个特殊关爱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狠抓维护稳定,确保国家政治安全。狠抓维护稳定,确保国家政治安全。以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为首要任务,着力强化情报信息收集,强化网上网下防范,做到严密监控、超前预警、快速反应,全力保障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紧紧围绕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重点问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落实化解息诉和教育稳控措施,抓实15类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做到不漏管、不失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一批涉稳案事件的发生。

二、狠抓边境管控,维护边境安全稳定党政军警民联合强边固防工作和边境地区社会治安重点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深入开展防范打击毗邻国家人员三非活动、缉枪治爆、反走私综合治理、边境狩猎、打击境外赌场等系列专项行动,集中力量严查严打偷渡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了我市边境一线安全稳定。一是强化边境巡逻查缉。二是强化出入境管理。推动边境物防设施建设。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市边防委汇报物防设施建设规划,并将《芒市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物防设施建设规划》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形成边防委牵头,边防、外事、强边固防办、武装部、解放军等涉边单位多方推进芒市物防设施建设的良好局面,目前已对芒市立体化边境防控体系物防设施建设规划先后4次实地论证,并对建设地段、选点位置进行了测量。四是强化边境技防建设。

三、狠抓合成作战,严打各类刑事犯罪。责任与使命社会治安重点整治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5+3”合成作战机制,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实现总立案和两抢一盗立案双下降,破案和打处双上升的良好局面。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作出了积极贡献。

四、狠抓专项斗争,扫黑除恶成效初显芒市公安机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部署,严密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项斗争部署会,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和打击整治工作

五、狠抓重点整治,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紧紧抓住境内堵源截流、禁吸戒毒两大战场,强力推进堵源截流、边境地区社会治安整治、鹰眼一号等系列专项行动,全局发力、战役相连,整治不断,整体推进,通过全年不懈努力,最大限度地遏制了毒品渗透内流,最大限度地减轻了毒品危害。

六、狠抓综合治理,提升社会治安掌控力。下一步,芒市公安按照源头治理、系统管理、行业管理的要求,通过突出创新、管理、防范、服务人口、出租房、特殊场所、校园安保、物流寄递业、戒毒康复、巡逻防控管理,着力从源头上治理影响治安稳定的主要因素,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做到守住边、治好源、控住面、管住人、看住物、守好门、防住事。

七、狠抓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群众效能。芒市公安对标市委主要工作立项督查要点和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以创新社会治理为抓手,通过提认识强组织、明重点创亮点、优服务促效率,全面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进一步释放公安改革红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公正感

八、狠抓巡防建设,夯实治安防控体系。通过完善情报信息预警、警务实战指挥、实战勤务运行、打防管控衔接、警务实战保障五项工作机制,以及街面巡逻防控、城乡社区防控、单位行业场所防控、区域警务协作、技术视频防控、网络社会防控等六张网络。最大限度盯住人、管住物、守住点、控住面、管好边。按照中心区域人员密集场所一分钟、三分钟、五分钟快速响应要求,全面落实固化点武装定点执勤、早晚高峰错时执勤、公安武警联勤巡逻、屯警街面动中备勤的勤务机制,强化动态巡逻,加强整体防控,全面提高街面见警率和现行捕获率,切实增强社会治安掌控力。

九、狠抓隐患排查,确保公共安全。继续深入开展消防、道路交通、危爆物品安全排查整治。强化消防综合监管,大力加强消防重点单位、综合贸易市场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单位、业主的主体责任,最大限度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健全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车辆、重点道路常态监管机制,狠抓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飙车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大力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十、狠抓科技强警,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围绕公安科技和信息化建设部署的总体要求,加大科技投入,强化信息化应用、以实战促发展,有效提升了公安工作水平。

十一、狠抓技能培训,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认真执行《芒市公安局指挥长制度》、《芒市公安局合成作战专班机制》、《芒市社会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等警务运行机制。

十二、狠抓法制建设,促进执法规范化。紧紧围绕法治公安建设目标,抓住执法主体、执法过程、执法公开、执法监督、执法责任五个关键环节,不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

十三、狠抓队伍管理,建忠诚担当警队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和作风建设,继续创新警务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队伍正规化和党风廉政建设新水平。

十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公安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认真审视,仍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是工作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刑事犯罪仍在高位运行,入室盗窃和盗窃摩托车、电动车发案突出,防范压力大;毒品危害持续加重,禁毒工作任重道远;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仍然存在,管控压力逐年递增;基层治保、调解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社会治安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仍有难点,企业改制职工上访、缠访、闹访问题和一些久拖未决的山林土地纠纷问题耗费了大量时间精力;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和群众工作开展还不够深入,少数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不强、调研指导工作不力、督促检查不够,少数部门和民警遵章守纪不严、庸懒散慢、作风漂浮、素质能力不高,工作条件和保障能力不足,队伍人少事多的矛盾突出。

十五、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芒市公安机关将牢记职责使命,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各项重点工作,深推公安主业与护航经济发展两不放松,努力为芒市实现社会经济文化全面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是全力维护全市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紧紧围绕上级公安机关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首要任务,全面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情报信息研判,突出重点人员管控,强化应急处突工作,严防各类群体性事件和暴恐事件,全力保障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为我市经济健康发展保好驾、护好航;

全力推进扫黑除恶等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同时,扎实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农村地区赌博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继续加大对盗抢骗、涉黄等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力度,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全面抓实公共安全管理。强化社会治安管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强化重大活动安全管理,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是全力推动智慧公安建设。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信息化基础平台的建设应用,将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科学技术融入警务工作,进一步完善情指行一体化工作机制,构建现代化警务运行新模式。

五是全方位抓实为民服务工作。全面推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继续完善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深入推进户籍、出入境、驾考、车管等方面的改革,着力打造便民利民新亮点,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营造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

六是全力抓好公安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队伍正规划建设这一总纲、党建、目标责任考核这两大抓手和从优待警、辅警改革、教育训练、文化宣传四项重点工作,着力提升队伍建设整体工作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14人,其中:行政编制 41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6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46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7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77人。

车辆编制38辆,实有车辆3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418.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418.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418.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418.7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418.77万元(本级财力13,418.7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418.7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41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16.77万元,项目支出902.00 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2040201行政运行支出8,450.7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障、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318.00万元,要用于禁毒业务工作经费、办案费等支出;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567.00万元,主要用于看守所、拘留所、三非遣返站等在押人员伙食费;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5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9.4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8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职业年金;2082799 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808.37万元,主要用于临时人员社会保险缴费;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459.8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2516.77万元,项目支出902.00万元)。

2019年芒市公安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基本支出)12516.77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8822.07万元。其中工资性支出8,822.0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2970.09万元、津贴补贴3208.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9.4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82万元、住房公积金459.82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21.09万元、绩效工1251.97万元;

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08.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08.37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2479.85万元。其中:办公费298.20万元、水费5.00万元、电费56.00万元、差旅费250.00万元、邮电费20.00万元、维修(护)费30.00万元、培训费150.00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2.72万元、平安城市监控系统租赁费905.52万元、专用材料费124.48万元、被装购置费50.00万元、工会及福利费118.31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4.62万元。

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6.48万元。其中:生活补助401.23万元、抚恤金5.25万元。

2019年芒市公安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项目支出)

1、商品和服务支出95.00万元。办公费40.00万元、差旅费22.00万元、培训费21.00万元、被装购置10.00万元、福利费2.00万元。

2、资本性支出20.0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7.00万元。其中:生活补助772.00万元、靳保忠医疗费5.00万元、奖励费10.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芒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无列入市对下专项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配套事项

      芒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无与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芒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20.0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预算总收入增减变化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418.7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1718.6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比2018年增加1700.08万元,增长比例为14.50%。增长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关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加。

(二)预算总支出增减变化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41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12516.77万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902.00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71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05.17万元,项目支出3813.52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比2018年减少2911.52万元,下降比例76.34%,基本支出增加4611.60万元,增长比例58.33%

1、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16.77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12516.77万元, 2018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05.17万元,2019年比2018年增加4611.60万元,增长比例58.33%

1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9630.4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9630.44万元。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社会保障缴费、临时人员工资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9630.44元,2019年比2018年增加2571.16万元,增长比例36.42%

22019年商品和服务支出2574.85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2574.85万元。其中:日常保障经费1276.92万元;

核定标准:公用经费核定每人年均7700元,在职人员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600元。

2019年商品和服务支出2574.85万元,其中:日常保障经费1276.92万元。2019年商品和服务支出比2018年增加210.70万元,增长比例19.76%。增长原因是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租赁费905.52万元预算纳入日常保障经费中,所以比2018年预算有所增加。

32019年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6.48万元,此项支出主要为非税安排办案业务费。

2018年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67万元,2019年比2018年增加381.81万元,增长原因是此项支出主要为非税安排办案业务费。

2、其他项目类开支说明

年度开展工作中,项目支出902.00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业务费902.00万元,主要用于禁毒禁吸工作经费及看守所、拘留所、三非遣返站、戒毒关爱中心在押人员给养费等支出。

2019年项目支出902.00万元,2019年比2018年减少2911.52万元,减少原因是2018年预算安排的项目已完成,2019年再不用纳入预算。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2019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5.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6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数39.03万元相比,增加25.97万元,上升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3.15万元,上升17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随着各项公安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各种考核、检查、督促、明查暗访工作不断增加,公务接待任务随之增多,原来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已满足不现实需要,因此增加2019年公务接待经费预算3.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22.81万元,上升6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22.81万元,上升61%;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单位的特殊性,每年都要办理大量刑事案件、毒品案件、治安案件、行政案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投入大量执法执勤车辆,产生车辆运行维护费,这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原因之一、其二是大量安保工作加大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其三是每天不间断巡逻堵卡加大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综上所述以上三个方面主要工作开展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1276.92万元,其中办公费298.20万元、水费5.00万元、电费56.00万元、办案出差旅费250.00万元、邮电费20.00万元、维修(护)费30.00万元、培训费150.00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公车维护费60.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2.72万元、租赁费902.52万元、专用材料费124.48万元、被装购置费50万元、工会经费118.31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4.62万元。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821.22万元,其中:办公费30.00万元,水费20.00万元,电费10.00万元、差旅费30.00万元、邮电费70.00万元、维修(护)费20.0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2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劳务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万元、其他一般公用经费482.07万元、工会及福利费76.25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4.62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比2018年增加455.70万元,增加比例为55.49%。增长原因是2019年将用非税收入弥补行政经费开支部分纳入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2019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

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芒市公安局重点项目预算如下:

1、反恐工作项目经费预算10.00万元,项目目标:确保反恐维稳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一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满意度指标;

2、禁毒禁吸收戒工作项目经费预算300.00万元,项目目标:不断加强我市禁毒禁吸收戒工作力度,确保社会治安稳定。一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满意度指标;

3、老干部工作项目经费预算2.00万元,项目目标:不断加强老干部工作,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干部作用,一级指标:服务对象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满意度指标;

4、看守所在押人员生活费项目经费预算198.00万元,项目目标:保证在押人员生活给养,确保监所安全,一级指标:服务对象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满意度指标;

5、靳保忠医疗费项目经费预算5.00万元,项目目标:保证因公致残人员按报销医疗费,一级指标:服务对象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6、人民警察立功嘉奖奖励费项目预算10.00万元,项目目标:按照人民警察立功受奖的有关规定,及时表障有关人员,按时发放奖励费,一级指标:服务对象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7、国保大队业务经费项目预算5.00万元;项目目标:确保反恐维稳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一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满意度指标;

8、芒市公安局三非遣返站在押人员伙食费项目预算118万元;项目目标:保证在押人员生活给养,确保监所安全,一级指标:服务对象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满意度指标;

9、芒市公安局行政拘留所在押人员伙食费项目预算118万元项目目标:保证在押人员生活给养,确保监所安全,一级指标:服务对象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满意度指标;

10、芒市公安局戒毒康复所在押人员生活费项目预算118万元项目目标:保证在押人员生活给养,确保监所安全,一级指标:服务对象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满意度指标;

11、其他工作经费项目预算18.00万元,项目目标:确保公安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一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满意度指标;

芒市公安局2019年预算11个项目,预算资金总合计90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资金安排将有效促进芒市公安局禁毒工作开展及解决在押人员给养问题,为下一步更好完成各项公安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芒市公安局

                          2019213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1300111

  

 [附件: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文章来源: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