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5581    作者: 日期:2019/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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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九、其他公开信息(含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芒市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芒市水利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芒市水利局成立于19787月,是芒市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能是: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负责组织全市水资源监测和调查评价;组织拟定全市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归口管理全市节约用水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拟定全市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编制全市主要江河、国际河流(市内段)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经批准后的规划。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主管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负责主要江河的综合治理和开发;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主管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主管全市农村水利、乡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使用好水利资金;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和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管理水利行业国有资产。负责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对全市小水电建设实行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农村电气化工作;组织实施农电体制改革、农网改造、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和电力扶贫等项工作。负责全市水利系统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与有关部门办理国际河流的涉外事宜;负责水利行业队伍建设。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芒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6个职能股(室),股所级,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建设管理股、水政水资源股、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财务股。

)重点工作概述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芒市水利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加快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任务,动员全局水利干部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开创新时代芒市水利跨越发展新局面。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已从“见河湖长”全面转入“见行动、见成效”阶段,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我市河湖长制工作正常有序推进并取得一定成效,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协调推进河湖长巡河治河和湖管理保护行动工作,据统计,2018年,乡村三级河湖长累计巡河湖3235次,其中市级河湖长及责任单位巡河湖334次,乡级河湖长巡河湖1151次,村级河湖长巡河湖1750次。完善河湖长制工作体系。

    有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10月15日芒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示范县通过省级验收。认真开展水资源管理工作,积极做好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上半年完成了2013年至2017年水资源费征收统计、取水许可存在问题清单的整理、芒市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取水许可证新办、延续、注销等工作,2018年共注销6套取水许可证。有效推进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加强防汛抗旱工作,2018年无一水库垮坝、无一重要江河堤防决口、洪涝灾害无一人员伤亡。加强水利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强化工程质量监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18年未发生水利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现违反规定使用水利专项资金问题,确保了工程安全、资金安全、生产安全、干部安全。

以党组织建设为抓手,提升队伍建设水平,主要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水利局工作实际,以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为重点、以创新载体为手段、以考核内容为标准,加大宣传力度、挖掘水利优秀典型、创建文明单位等三项重点工作,抓好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为打好“水网”建设提供坚强思想和组织保障。

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强化水利项目规划计划建设管理,确保水利项目建设按质按量完成;不断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水利工程的管理,发挥工程效益;积极探索水利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模式,拓宽融资渠道;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青、妇、老干建设,发挥群工会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100人。在职实有11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1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802.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02.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02.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02.8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02.86万元(本级财力1,602.8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802.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80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9.86万元,项目支出193.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2080501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04万元;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27.90万元;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0.21万元;

2210201款住房保障支出108.21万元;

2130301款行政运行244.94万元;

21303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7万元;

2130317款水利技术推广1021.5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609.86万元,项目支出193.00万元)。

基本支出1609.86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454.7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16.2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8万元。

项目支出193万元,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96.5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万元;

资本性支出95.50万元。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1373.34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1609.86万元;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较2018年增加236.52万元,增长17.22%。增加原因主要是:职工工资增长。

(二)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196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193.00万元。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较2018年减少3万元,降低1.53%。减少原因主要是:财政安排项目资金减少。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2019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9.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数32.27万元相比,减少1.27万元,下降3.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或增加0万元;下降或上升0%;公务接待费增加9.53万元,上升10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发生的部分接待费因财政无法安排资金,列支在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0.81万元,下降4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10.81万元,下降47%;公务用车购置减少或增加0万元,下降或上升0%。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年初实有车辆7辆,2019年年初实有车辆4辆,车辆运行维护费用相应下降。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芒市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6.29万元。其中: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1.54万元;与2018年对比减少0.22万元,原因为离休干部现有1人。

2080502事业单位离休经费3.70万元;与2018年对比增加0.38万元,原因为工资逐年增加。

2130301行政运行17.37万元;与2018年对比增加9.44万元,原因为工资逐年增加。

213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万元;与2018年对比持平。

2130317水利技术推广69.68万元,与2018年对比增加34.24万元,原因为工资逐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业务费,项目目标:完成勐板河水库临时补偿费,一级指标:其它;三级指标:完成18年勐板河临时补偿费,完成指标值100%。

    2、业务费,项目目标:完成水政水保执法相关支出。一级指标:其它;三级指标:完成19年水政水保业务费,完成指标值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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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332001芒市水利局_2019013108003620190215085836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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