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7116    作者: 日期:2019/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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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九、其他公开信息(含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汇总)2019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建设行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结合芒市实际,拟定城乡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乡建设、村镇建设、抗震恢复建设、建筑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城市园林绿化和建筑市场管理的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管理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承担由芒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足额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

2、负责全市城乡规划、村镇规划、城镇勘察、城镇测量、城镇景观和城市雕塑工作以及相关的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审查;负责全市村镇规划、建设和城镇建设项目的初步审查和项目储备、申报工作。

3、负责全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确保国家和省、州关于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对全市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管理,对我市监管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进行备案,对全市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管。

4、规范建筑市场和建筑装饰、装修市场,对全市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市场和工程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及建筑装饰装修企业资质进行审查申报;负责建筑企业的资质年检、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工程招投标、监管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全市建筑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负责人防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工作;组织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中落实人防防空要求,依法查处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行为。

5、负责市政道路工程、城镇供水、燃气、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6、负责保障性住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

7、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和职工教育及全局专业技术职务、人事、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工作。

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9、维护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

10、保持广场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园林绿化整体美观,水电畅通供给,公厕保持干净卫生;维护广场正常秩序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文明执勤;保持广场正常使用;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交办的各项工作,给芒市人民一个环境优美的娱乐休闲健身的场所。

(二)机构设置情况

局机关属行政单位,下设13个股室。环境卫生管理站属事业单位,下设8个股室。广场管理所是局机关下属事业编制独立核算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重点工作为生态田园城市建设、人居环境治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垃圾污水项目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芒市城区的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降尘洒水、粪便清运、公厕保洁及垃圾填埋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工作;广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局机关在职人员编制133人,其中:行政编制 20人,事业编制113人。在职实有15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5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64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63人。2018年末实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特种用车13辆,事业未参改车辆4辆。。

环卫站在职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34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3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2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23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1辆。

广场管理所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其中一辆是电动巡逻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0886.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86.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886.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886.5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86.53万元(本级财力9762.9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1123.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886.5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88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7.95万元,项目支出7178.5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3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2.46万元,合计10886.53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707.95万元,项目支出7178.58万元)。

基本支出3707.95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2482.87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2001.3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99.05万元,住房公积金182.46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1189.36万元。其中办公费18万元,印刷费6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8万元,电费(含路灯电费)408万元,邮电费24.01万元,差旅费26万元,维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劳务费(临时用工)334.76万元,委托业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47.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33.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4.45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9万元。其中离休费10.27万元,生活补助0.72万元。(4)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24.73万元。

项目支出7178.58万元。(1)商品和服务支出3536.96万元。其中办公费25万元,印刷费10万元,手续费10万元,水费14万元,电费(含路灯电费)234万元,邮电费20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费14.17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专用材料费32.43万元,劳务费(临时用工)3072.56万元,委托业务费20万元,福利费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其他交通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5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44万元。(3)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24.73万元。(4)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29.98万元。其中专用设备购置99.98万元,大型修缮30万元。(5)资本性支出3496.2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401.2万元,基础设施建设3025万元,大型修缮2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3707.95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4856.23万元减少1148.28万元,主要是将临时用工工资纳入了项目支出。

(二)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7178.58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6555万元增长623.58万元,主要是因为对将临时用工工资纳入了项目支出,对生态田园城市建设、人居环境治理、保障性住房建设、垃圾污水项目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保洁加大了力度。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2019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7.0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49.7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4.7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5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数67.77万元相比,减少0.704万元,下降1.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0万元;上升0%;公务接待费减少0.004万元,下降0.0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0.7万元,下降1.3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减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减少0.7万元,下降4.46%。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189.36万元,比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817.53万元增加了371.83万元,增加的原因为2019年路灯数量增加电费增加和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增加。其中办公费18万元,印刷费6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8万元,电费(含路灯电费)408万元,邮电费24.01万元,差旅费26万元,维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劳务费(临时用工)334.76万元,委托业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47.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33.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4.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芒市城市建成区面积19.50平方公里;建成城市道路66条、约112.93公里、面积265.04万平方米、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9.18平方米;建成自来水厂2座、供水管网约260公里、日综合供水能力4.3万吨(一水厂0.3万吨/日、二水厂4万吨/日)、自来水供水普及率97.68%;建成日处理3万吨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管网约110.60公里、污水处理率90.56%;建成日处理240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1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建成日处理能力150立方米垃圾渗滤液处理厂1座,垃圾渗滤液处理率100%;有城市路灯、射灯1.47万盏、全年保持亮灯率97%以上;城市公用设施逐步配套,城区共有3个、停车场13个、农贸市场10个、专业市场9个;建成各类公园23个(其中:综合公园2个、专类公园3个、社区公园1个、带状公园3个、街旁绿地14处),建成区绿地总面积696公顷,绿地率35.69%,绿化覆盖总面积781.11公顷、绿化覆盖率40.05%,公园绿地总面积211.93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34平方米。

2019年,我局将主要开展以下工作:①积极推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切实做好芒市宜居宜业生态田园城市建设工作。②加强城乡规划与管理,积极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完成芒市城市综合交通专项规划规划编制、芒市燃气工程专项规划规划编制、芒市城市水系专项规划编制等专业专项规划的编制。③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城市面貌不断改善。将对芒市大街(团结大街-造纸厂环岛)、遮安路(金孔雀大街-文蚌街)、丰华路(金孔雀大街-芒市大街)等14条市政道路和附属设施进行重建,工程主要对路基、路面、排水进行重建改造。对东南片区市政道路建设完成规划①号路,军分区至天龙街道路长1628米,宽30米;规划②号路,州森林公安至十二团道路长1260米,宽20米;规划③号路,南蚌小区保障房20米规划道路长870米,宽20米;规划④号路营水路南段长480米,宽20米;规划⑤号路,(营水路至孔雀湖大坝20米规划道路)全长2600米,道路红线宽度20米,K1+520~K2+600合并入东南连接线,进行方案调整。④抓好绿化美化工程建设,城市形象进一步提升。对芒市环城东路绿化景观、芒市环城南路延长线绿化景观等完成整理绿化用地、建设慢行通道、绿化给水、苗木种植。⑤继续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城乡居民住房条件逐步改善。⑥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乡村建设品位不断提升。整合农村人居环境项目,不断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村内村外环境整治,加大乡村软硬件设施投资,全面提升村寨人居环境,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2019年将完成收运设施项目、融资租赁环卫设施和园林绿化设施,进一步提高芒市垃圾收运能力,保证生活垃圾处理工程正常运行。

芒市广场管理所2019年按标准维护好广场的公共设施、在广场做绿化景观道路改造、广场公厕改造完成、维护好广场的环境卫生,为宣传芒市贡献力量。

 

 

第二部分 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3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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