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21601000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政法委作为党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协调政法各部门,全力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芒市委政法委重点工作不予公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委政法委2017年末在编实有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17个,工勤编制1个。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收入合计413.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2.00万元,占总收入的99.63%;其他收入1.53万元,占总收入的0.37%。本年收入413.53万元与上年收入476.62万元相比,比上年减少63.09万元,原因主要是工作开展了经费拨付不到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支出合计46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02万元,占总支出的96.60%;项目支出16.72万元,占总支出的3.61%。本年支出463.74万元与上年支出485.06万元减少21.32万元,减少4.40%,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所以减少了日常公用开支;项目支出以前年度发生较多,本年度发生较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委政法委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7.02万元,与2016年394.17万元对比增加52.85万元,增加13.40%,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住房改革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4.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0.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16.72万元,与2016年度90.89万元对比减少74.17万元,加少81.6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以前年度发生较多,本年度发生较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485.01万元减少21.27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所以减少了日常公用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8.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8%。主要用于工资、奖金、办公经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3%。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6.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69万元,支出决算为7.88万元,完成预算的62.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50万元,完成预算的7.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的12.0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0万元,占95.18%;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占4.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5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及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州委编办调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7.02万元,比上年394.17万元增加52.8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住房改革支出增加,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任务都比较繁重,工作经费投入加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08.7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5.99万元,固定资产62.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1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0.2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7项,账面原值7.8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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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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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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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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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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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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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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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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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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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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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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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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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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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21.79万元(本单位实际支出数,不包括资金下分、省级统采的项目资金)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21601111
附件: 2017年政法委财务决算
[附件: 2017年部门决算绩效说明]
[附件: 2017年芒市委政法委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附件: 2017年政法委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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