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财政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浏览量:16271    作者: 日期:2017/2/14

2016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财政部门遵循现代国家治理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运用积极的财政政策,紧紧围绕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目标,硬化预算约束,全面落实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资金,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不断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切实抓好财政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收支管理,不断加快财政改革,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发展。

一、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49,916万元,完成年初任务数103,493万元的48.2%,同比增长14.2%,增收6,2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完成20,129万元,完成年初任务数58,100万元的34.6%,下降2%,减少418万元。

2.支出情况。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146,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93,500万元的50%,增长20.6%,增支25,118万元。

(二)基金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全市累计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3,223万元,完成年初任务数5,000万元的64.5%增长163.3%1,999万元。

2)支出情况。全市累计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983万元,完成年初任务数18,348万元的5.4%增长63.3%381万元。

(三)财政预算收支执行特点

1.税收总量有所增长,地税收入与计划进度差距仍较大

6月,全市累计完成税收收入14,290万元,完成年初任务数40,20035.5%,增长20%,增收2,381万元。其中,国税部门完成税收收入3,986万元,占年初任务数6,440万元的61.9%,增长49.6%,增收1,322万元;受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和国家政策性、结构性减税,以及固定资产投资放缓和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不到位,加之,新一轮州对县市财政体制实施直接分享县市级30%税收的影响,地税部门收入呈现大幅下降趋势。地税部门完成税收收入11,045万元,占年初任务数35,260万元的31.3%,增长12.1%,增收1,191万元。从分税种收入情况看,增值税增长45.1%,增收1,164万元,营业税下降3.4%,减收172万元,企业所得税增长55.2%,增收211万元,个人所得税增长57.3%,增收102万元,资源税下降36.3%,减收69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增长26.6%,增收212万元,房产税增长1.1%,增收4万元,印花税增长44.2%,增收88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增长116.3%,增收114万元,土地增值税增长39.4%,增收139万元,车船税增长33.6%,增收192万元,耕地占用税增长13.9%,增收15万元,契税增长24.4%,增收203万元,烟叶税增长67.2%,增收17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总体下滑,基金收入大幅增长

财政部门通过强化征管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完善征管措施,不断扩大非税收入电子化票据征管范围,有效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11项基金收入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管理政策调整和上年结存收入跨年入库等因素的带动下,完成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9,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2,900万元的39.6%,下降8.1%,减收800万元,其中:专项收入完成1,909万元,增长140.1%,增收1,114万元,行政性收费收入1,169万元,下降26.8%,减收429万元,罚没收入1,095万元,增长5.5%,增收57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收入672万元,下降86.6%,减收4,326万元,捐赠收入5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905万元,其他收入39万元,下降81.3%,减收1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完成3,223万元,占预算数5,000万元的64.5%,增长163.3%,增收1,99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有所增长

6月份,全市累计完成财政总支出147,761万元,占预算数311,848万元的47.4%增长20.9%25,499万元。国库调度资金在州级资金调度影响下,支出持续增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146,778万元,占预算数的50%,增长20.6%,增支25,1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27万元,增长15.7%,增支1,669万元;国防支出40万元增长100%;公共安全支出5,788万元,增长50.5%,增支1,941万元;教育支出29,207万元,增长37.3%,增支7,93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48万元,增长73.3%,增支274万元;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1,978万元,增长62.5%,增支7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29万元,增长8%,增支1,90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127万元,下降20.9%,减支3,19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627万元,增长488.6%,增支4,67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228万元,下降50.7%,减支6,411万元;农林水支出21,796万元,增长38.2%6,02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294万元,增长50.4%3,45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20万元,下降52%34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34万元,增长242.8%,增支874万元;金融支出12万元,增长300%,增支9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18万元, 下降25.7%,减支4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37万元,增长89.3%,增支4,54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00万元,增长70.9%,增支332万元;其他支出648万元,增长7.6%,增支46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020万元。

二、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征管措施,抓好税收征收工作

进一步强化收入征管机制,加强财税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对接,充分运用横联系统做好税收收入征缴、入库、退库、更正、对账等业务,完善信息交换平台,有效减少了税款在途时间、提高了税款征缴效率。同时,加大财政监督和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偷税、漏税、骗税等违法行为,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努力增加财政收入;健全税源监控体系,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征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进一步强化协税护税措施,做到先税后证以票控税、以票管税,确保税收应收尽收。

(二)强化征管机制,抓好非税收入管理

强化非税收入征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财政票据监管,不断健全以票管收、源头控收管理机制,通过扩大国有资产处置范围和加快土地收储进度,全面实行招拍挂方式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努力增加财政收入总量。

(三)深入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开展,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

自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上线以来,从提高国库股自身职责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机制向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化发展,圆满完成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工作。一是动态监控日常工作规范有序。预警支付报批手续严格按照《芒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的通知》(芒财字〔201463号)文件规定落实到位,各股室分工明确,报批流程合理,报批材料按类目归档整理,无预算单位投诉。二是三公经费管理不断规范。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动态监控系统设置了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预警规则,如:提现支付业务超过规定金额向特殊账户转款超过规定金额等,一方面要求单位在公务活动中按照《芒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芒财字〔201518号)使用公务卡结算,推广公务卡使用范围;另一方面根据当前社会敏感热点,将收款单位含有旅游娱乐餐饮等特殊关键字的支付业务纳入监控,有效控制了三公经费的开支,通过16月开展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以来,通过预警监控支付总数1,113笔,共计11,773.03万元,其中财政审批不通过及系统核查发现退回单位整改的预警支付226笔,共计3,156.18万元。预算单位因公出国、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经费得到有效监督,三公经费支出不断规范。

(四)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严格控制和规范财政专户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财库〔201346号)规定,要求新开设财政专户,必须逐级审核,并报财政部核准。对于无有效开户文件依据,以及能够通过现有财政专户进行分账核算管理或能够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资金,一律不予受理申请新开立专户,也不再向上级财政部门申报。二是严格预算单位账户管理。为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积极与云南云财科技技术有限公司沟通协调,在一体化系统平台中设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凡是涉及开户、销户、变更、年检事项全部实行系统化操作,并于20153月份在全州范围内率先成功上线运行,同时,严格按照《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芒政办发〔2012221号)文件规定,在账户年检过程中,预算单位对银行账户进行分类梳理,对多头开设银行账户的预算单位要求限期撤并,对准备开户手续不全的,一律退回完善。另一方面不断加强对各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严禁各银行未经财政部门审批,擅自为预算单位变更或开立账户。通过对预算单位账户进行严格管理,有效保障了财政资金安全,进而使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五)积极做好预算执行分析,为部门管理和领导决策服务

一是报表编制工作不断加强。通过预算执行信息系统,将财政收支数据全部纳入数据库管理,报表汇总、审核、查询及上报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二是预算执行分析质量有所提高。上半年,面对复杂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通过建立健全预算执行信息收集、分析、反馈机制,拓宽分析角度,创新分析方法,预算执行分析工作着力向多因素、相关性和趋势分析拓展,充分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六)及时报送债券置换资金核查数据

年初,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831,268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820,869万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2,000万元,负有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8,399万元。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820,869万元中一般债务282,785万元,专项债务538,084万元。上半年,财政部驻昆专员办对我市上年使用债券置换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发现了债券资金未拨付和环城东路新增债务进行回补财政等一些问题,我市已对发现问题作出相应整改并要求相关单位加强债券置换资金使用管理。上半年,我市共收到上级第一、第二、第三批债券置换资金共61,409万元,其中,定向发行900万元,非定向发行60,509万元;一般债券19,709万元,专项债券41,700万元;分别用于芒瑞大道41700万元,清塘河水库1200万元,市医院100万元,公路建设2225万元,机场大道4240万元,工业园区建设179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4690万元,教育学校建设3760万元,归还借款1700万元。下半年将继续争取上级年初预下达债券置换资金中未下达9386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5683万元,专项债券68186万元。

(七)积极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上半年,共完成政府采购资金总额16687.67万元,比参考价18448.93万元,节约采购资金为1761.26万元,节约率为 9.55%。按货物分类:其中:1.货物类:采购资金8042.81万元,比参考价9021.49万元,节约资金978.68万元,节约率10.85%2.工程类:采购资金7880.72万元,比参考价8515.4万元,节约资金634.68万元,节约率7.45%3.服务类:采购资金764.14万元,比参考价912.04万元,节约资金147.9万元,节约率为16.22%

(八)严控三公经费规模

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将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将落实行政成本控制制度作为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2016年二季度全市业务接待费支出250.64万元,比上年同期266.16万元减少15.52万元;公务购车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经费439.21万元比上年同期628.20万元减少188.99万元;因公出国出境1人支出8.7万元;举办会议次数198次,比上年同期246次减48次,会议费支出125.72万元,比上年同期132.31万元减少6.59万元;举办培训次数453次,比上年同期311次增124次,培训费支出305.69万元,比上年同期153.33万元增152.36万元。

(九)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上半年,我局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合在一起,进一步加强财政党风廉政建设,融合后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制定学习计划,精心组织实施。一是突出重点,我局利用周一例会、局务会及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大会等会议,以及专栏、信息简报、财政局域网等载体,加强对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州、市相关会议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德宏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的办法》、《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及实施细则》、《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等制度文件的学习,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基础上把党风廉政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互学互促互帮互进。局领导班子带头加强学习教育,党组、党总支和各支部组织认真学习党章党规 系列讲话 做合格党员 广泛宣传《财政相关政策》知识读本和国家惠农相关知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形成正确的权力观和价值观。把经常学与做相结合积极推动了全市财政工作,而且在学习中班子领导主动与普通干部职工学习交流,形成良好的财政两学一做学风,强化了全局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坚持以财政干部为重点,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始终将财政干部列为党风廉政教育的重点,结合财政作风建设,我局每隔一段时间就组织全局到反腐倡廉基地参观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论信念、党的宗旨和党风党纪教育。通过学习教育活动,加深每名财政人员的思想认识,使财政干部更加自觉地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当前财政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财源结构单一,支柱产业群尚未形成,吃饭型财政特征仍较明显,财政收入持续高位增长难度较大,增长后劲不足。预计2016年内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仍有缺口1.3亿元以上。

二是预算收支平衡矛盾突出,2015年预算执行中,在弥补历年超财力缺口1.39亿元后,年末仍有近18.2亿元预算缺口需要未来年度逐步弥补。

三是国库资金调度困难,欠拨专款严重。截至2015年底州财政仍累计超调2.23亿元由于所调资金中有大部分属专项用途的借款,既无预算安排,也无资金来源弥补,并挤占了我市预算盘子内的正常调拨资金,致使大量的专款无法拨付,目前仍欠拨2015年及以前年度各项资金12.89亿元,其中欠拨上级专项资金10.68亿元(上半年兑付2015年及以前年度专款5.81亿元),欠拨市级安排资金2.21亿元(上半年兑付市级安排2015年及以前年度欠拨资金0.55亿元)。

四是地方政府性债务居高不下,已被国家列为债务高风险地区,财政抗风险能力弱,且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机制尚未健全。

五是财政绩效评价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未充分发挥,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因突发事件导致的超财力安排支出难以杜绝,财政预算约束力度与新预算法实施要求仍还有一定差距。

四、2016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理性应对,认真分析研究,群策群力,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科学决策,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经济发展,深化财政改革,才能得到逐步解决和完善。

(一)加大税源培植,增强财政发展后劲。按照以经济发展促进财源增长,以财源建设扶持项目发展的思路,充分发挥口岸城市区位和资源优势,加大烟叶生产等农业产业发展扶持,全面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强化项目落地开工,切实增加投资,巩固和提升水泥、电力、硅、制糖等支柱产业,加快旅游和商品零售业发展,稳步推进财政可持续发展进程,切实壮大地方政府财政实力。

(二)强化协调配合,确保收入应收尽收。按照定期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财税工作联席会议,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的方式,加强财政运行监测,及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破解难题的具体举措,确保年度收入目标顺利完成。同时,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措施,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非税收入稳步增长,严防税收收入的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三)加强资金筹措,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和范围,整合全市优势资源,加大投融资力度,运用国家政策性银行宽松的信贷政策,争取项目资本金发债和缺口资金等信贷资金支持,年内计划争取融资贷款5亿元以上二是积极争取上级债券置换资金支持,年内争取债券置换资金15亿元以上,通过使用好债券置换资金有效降低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三是加大催收借款力度,制定借款回收计划,切实采取强有力措施督促借款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分期分笔归还借款,通过有效回收国库借出资金用于兑付欠拨专款。

(四)做实项目储备,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围绕上级转移支付支持政策,强化地方基层项目库管理工作,科学制定一批涉及当前和未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做到有项目、能申报、快落地的目标,积极构建项目建设滚动发展新局面,最大限度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特别是向国家、省、州争取对芒市已实施并由市财政垫支项目的资金支持,如芒梁公路、芒瑞大道、机场大道、金孔雀大道、环东路、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通过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置换本级财政垫付资金用于拨付欠拨专款和化解存量债务,切实缓解地方财政压力。

(五)加强债务管理,规范债券置换资金使用。目前,根据财政部风险测算数据,我市专项债务率风险894.1%,高于100%的风险线,已被列为债务高风险地区不得新增举债。为此,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债务管控,严格控制新增债务,严格控制工程建设超概算支出。同时,加强债券资金使用规范管理,积极整改债券置换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做好债券资金审计专项检查准备工作。

(六)深化财政改革,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围绕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财政制度要求,深化预算改革,扎实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审体系、预算绩效管理等改革,增强生财、聚财、用财能力。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管理,不断提高财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透明化程度,最大限度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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