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芒市环境保护局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协调有关部门制订本市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并贯彻执行;组织编制芒市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资源开发和综合利用规划;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监督“三同时”制度的执行,负责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验收;负责全市范围内污染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污染源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提出我市污染源限期治理的方案和建议;负责全市环境监察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现场监督检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三同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依法征收排污费;协同州环境监测站对全市环境质量的常规监测和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掌握环境质量状况,发布环境状况公报,提出改善和保护环境的对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协调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参与生态农业建设;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积极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定量考核任务,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指导我市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景区的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加强我市环境保护对外的经验交流和技术合作;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环境保护的建议或提案,接待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指导我市各乡镇、厂矿企业环境保护业务工作的开展和队伍建设;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02年6月,中共潞西市委、潞西市人民政府以“潞发[2002]19号”《关于印发潞西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下发,成立潞西市环境保护局,作为市人民政府的职能组成部门,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截止2015年底,潞西市环境保护局共有干部职工31人,其中公务员11人,专业技术人员20人。退休人员3人。下设二级机构8个,其中:行政6个,事业2个。
二、芒市环保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1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2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7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8表)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9表)
十、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取自部门决算表CS05表)
十一、“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体情况
三、芒市环保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2015年芒市环保局决算总收入343.3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2015年部门决算总支出为343.34万元,都为基本支出。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全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共为343.34万元,其中基本收入支出308.70万元(人员经费为213.5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为95.17万元),项目收入支出34.64万元。2014年全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共为410.97万元,其中基本收入支出258.02万元(人员经费为164.9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为93.04万元),项目收入支出152.95万元。跟去年对比,收入支出减少67.6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比去年下降,今年我局实施了二个项目,分别为轩岗乡芒茂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及省级环境保护专项基本工作保障类项目,共投入资金34.64万元,较去年减少118.31万元。而基本支出有所增加,主要是因为工资提高,导致人员经费增加,比去年增加48.5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去年增加2.13万元,主要原因是编制了全市10乡镇的生态乡镇规划,编制费为20万元,其他资金基本无太大波动。按照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6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2、节能环保支出312.22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的行政运行、环境监测和监察及污染防治工作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3.66万元,主要用于全局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芒市环保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7.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5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88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0.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部分车辆保险和修理费放在2015的开支并决算,导致费用有所增加,其余费用都有所下降。
(一)2015年芒市环保局无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比无增减;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芒市环保局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56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2.56万元,比去年决算增加0.4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开展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相关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芒市环保局共执行接待39批次,246人,接待费开支4.88万元,较去年减少1.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州市人大、政协、政府的检查监督产生的费用。
芒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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