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委政策研究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浏览量:6250    作者: 日期:2016/12/1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1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2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7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8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取自部门决算表CS05表)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芒市委政策研究室与芒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暨指导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民居抗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惠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崃门新农村文化旅游村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实行8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运行机制。机关内设文秘档案股(行政办公室)、经济社会股和农村工作股3个股室;全市1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均设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室现有干部职工14人,其中正式职工11人,工勤1人,大学生志愿者2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中共芒市委政策研究室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今年新增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1名行政编制 ,部门编制数8人,实有在职人数11人,超编人员3人,原因是按芒市委常委会决定后安置到单位,其中:财政全供养11人;公务用车在编车辆1辆,实有车辆4辆,实有退休人员4人。

人员情况,2015年中共芒市委政策研究室因工作需要,由芒市勐戛镇人民政府财政所调入人员一名。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芒市委政策研究室部门预算决算总收入782.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7.96万元,占总收入的99.41%;其他收入4.59万元,占总收入的0.5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77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70万元,占总支出的15.90%;项目支出654.25万元,占总支出的84.10%。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66万元。与上年支出62.50相比,减少43.84万元,减少25.56%,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委托业务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4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55%。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4.25万元。上年项目支出由芒市财政局农业股核算。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7.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上年166.17万元对比,增加611.79万元,原因是项目支出由芒市财政局农业股转入政研室核算。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9.96万元,反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3.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28.60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发放

(三)农林水支出621.50万元,主要用于各村寨道路硬化建设和文化活动室补助

(四)住房保障支出6.6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7.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72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增减少4.4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9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5.79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4.7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430人,接待费开支1.72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增加0.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附件: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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