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林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浏览量:7683    作者: 日期:2016/12/1

第一部分  芒市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芒市林业局主要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一是加强生态保护,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二是依法治林,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三是强化完善森林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四是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控体系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15年财政供养人员192人,其中:在职125人,退休67人。2015年因业务需要从外单位调入2人,退休4人,死亡1人。

第二部分  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1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2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7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8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取自部门决算表CS05表)

第三部门  芒市林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169.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57.40万元,其他收入11.7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52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9.85万元,项目支出3024.9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7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40.65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430.46万元;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57.40万元,其中:基本收入1452.66万元,项目收入2704.74万元;

本年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8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1.62万元,项目支出3024.91万元;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41.98万元,其中:基本结转31.69万元,项目结转1110.29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77.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98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芒市林业局主要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一是加强生态保护,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二是依法治林,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三是强化完善森林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四是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控体系建设。

2015年工作情况。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加强林业法治建设的关键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芒市林业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重要工作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顺应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新常态,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林业,创新理念和形式,拓宽工作渠道,狠抓落实,扎实履职,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围绕主要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涉林目标任务主要是:林业总产值6.47亿元,育苗任务2400亩;新增造林面积12万亩;石斛累计面积7300亩,累计石斛产量2200吨。为完成目标任务,芒市林业局党组高度重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各项工作。截止20151110日,对全市苗圃地进行了普查,摸清育苗数量、品种名称、种源来源,完成育苗面积2400亩,完成任务数100%;完成绿化造林面积11.71万亩,完成任务数的97.6%石斛累计面积7300亩,完成任务数的100%

-----以深化林业改革为动力,大力发展特色林产业,林业经济效实力稳步提升。一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动改革,现代林业建设稳步发展。截至20151110日,共办理林权流转变更105件,面积1.67万亩,实现流转金额1.1亿元;办理林权抵押贷款314件(宗),抵押林地面积2.04万亩,抵押贷款4.07亿元。二是高原特色林业产业发展强劲。截至20151110日,芒市新增造林11.71万亩,其中:林业工程项目造林4.82万亩,社会造林6.89万亩;石斛累计种植面积7300亩;完成特色产业坚果2.32万亩;完成义务植树52.96万株。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7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3人;在编实有车辆16辆。离退休人员67人,其中:退休67人。

第二部分  芒市林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芒市林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芒市林业局(单位)决算总收入4169.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57.40万元,占总收入的99.7%;其他收入11.76万元,占总收入的0.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452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9.85万元,占总支出的33.15%;项目支出3024.90万元,占总支出的66.85%。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芒市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9.85万元。比上年增加123.41万元,增加的原因为:调资、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0.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98.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6%。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专项支出3024.9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85.64万元,减少的原因为:2015年项目投资减少)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86.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16%。与上年对比增加709.11万元,增加原因为:调资、增资。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3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等

(二)节能环保支出324.57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项目支出等;

(三)农林水支出3750.8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项目支出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62.82万元,主要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林业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77.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2.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15.8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林业工作特殊,用车频繁,加之车辆老化,维修费用逐年增大。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芒市林业局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8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1.98万元。其中:购置费12.5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12.5万元,购置消防水车;运行维护费59.48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12.54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芒市林业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98批次,1120人,接待费开支6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1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工作等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附件: (林业局)公开内容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