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应急管理局

德宏****有限公司芒市***** 分公司“4·30”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浏览量:278    作者: 日期:2026/5/7

2024年4月30日10时07分,在风平镇帕底产业园区德宏****有限公司芒市*****分公司万吨锅炉车间钢架大棚修复零星工程拆除屋面彩钢瓦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2024年4月30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市应急管理局统筹协调,市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德宏****有限公司芒市*****分公司“4·30”高处坠落事故调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查明了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提出了防范措施及处理建议。事故调查报告经芒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并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相关要求,芒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2025813成了德宏****有限公司芒市*****分公司“4·30”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工作组),评估工作组对事故防范和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评估工作组依据《芒市风平*****分公司锅炉车间大棚修复零星工程“4·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围绕责任追究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仔细查阅收集整理各类原始档案和文件资料,如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缴纳凭证、企业整改报告、培训记录、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等,做到全面反映有关调查处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评估工作组成立与部署评估工作组由应急管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及行业专家组成,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评估重点为责任追究落实、企业整改措施有效性及部门监管履职情况,划分资料审查、现场核查组推进工作。

(二)资料收集与梳理累计查阅文件80余份,包括事故调查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企业整改报告等,重点核查责任追究法律文书的完整性与执行情况企业隐患整改台账及验收记录部门监管检查记录及整改闭环情况。

(三)现场核查与验证。评估工作组前往德宏****有限公司芒市*****分公司事故现场及办公室,通过现场查阅安全培训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等工作台账资料,检查现场安全规范,走访作业现场人员,实地核实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当场向企业进行反馈,督促企业按要求落实整改。

(四)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制度落实。督促指导企业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教育从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违章违规冒险行为;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增强相关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现场管理人员在岗履职,强化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督促及时落实整改;强化制度落实和责任追究,切实有效遏制建筑施工类似事故发生。

二、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工作组通过资料审查、座谈询问、查阅资料、走访核查,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工作组认为:此次事故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得当,信息报送及时,责任人责任单位都受到了相应处理,德宏****有限公司*****分公司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已落实《关于芒市风平*****分公司锅炉车间大棚修复零星工程“4·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芒政复〔2024〕272号和《芒市风平*****分公司锅炉车间大棚修复零星工程“4·30”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责任人员、责任单位责任追究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建议的各项要求。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经调查认定,德宏****有限公司芒市*****分公司“4·30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缺失、安全防护措施不足、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而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规要求,相关部门及属地政府对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如下:

(一)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要求,芒市应急管理局对德宏****有限公司芒市*****分公司处以罚款,对实际负责人李**处以罚款,处罚资金已全额缴纳;对注册负责人熊**处以罚款,对厂长罗**处以罚款,处罚资金已全额缴纳,相关文书已归档。

(二)企业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德宏****有限公司芒市*****分公司能够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教训和防范措施建议,开展了以下工作:

1.重新找有资质第三方公司进行施工,并组织针对发包项目的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悉法规要求。

2.事故发生后严格审查承包方资质,签订明确各方职责的安全生产协议,实施统一安全协调管理。在施工前根据双方责任进行进场前安全培训,并不定时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3.严格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双重预防机制,按照重大隐患标准进行一次全公司安全大检查,并组织员工观看相关事故案例强化全员安全警示教育。

综上所述,事故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措施已落实。

(三)有关部门及属地政府落实防范整改措施情况

1.芒市应急管理局落实情况:主要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场所的安全环境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并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

2.市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一是完善制度建设与责任体系,与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开展安全监管与隐患排查,聘请第三方定期对园区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共检查企业28家,发现隐患问题共228项;三是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会议培训2次,消防实操演练1次。

3.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已将全市建筑行业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纳入施工安全监督。

四、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评估工作组通过对照梳理,认为相关单位均能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但事故责任单位在现场安全管理方面仍存在一定不足,并针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现场反馈,要求整改完善。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二是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严格监督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制度落实。市直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要教育从业人员增强纪律观念,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要认真检查,保证安全坚决克服麻痹大意不负责任的行为;要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增强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强化制度落实和责任追究。

文章来源:芒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