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应急管理局

芒市勐焕街道****小区“6·27”一般触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浏览量:288    作者: 日期:2026/5/7

2023年6月27日17时40分,在芒市勐焕街道****剑锋路51号****小区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芒市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展开调查。事故调查报告于2023年9月21日经芒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并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芒市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2024年8月24日组织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的芒市勐焕街道****小区“6·27”一般触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工作组”)。评估组通过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等方式,对芒市勐焕街道****小区“6·27”一般触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

一、评估工作过程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督促事故责任单位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预防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展开事故后现场核查评估。由市安委办牵头,芒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分局、市总工会组成评估组,对《芒市勐焕街道****小区“6·27”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报告》)进行了认真梳理,在组织开展督促事故后续处理工作的基础上,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事故评估工作。

二、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组通过对“芒市勐焕街道****小区‘6·27’一般触电事故”进行评估,综合意见认为该起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行政处罚已基本落实到位,涉事相关人员对事故发生做出反思和认识并吸取事故教训,事故预防与整改工作已基本落实,达到了“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事故调查处理原则要求。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按照《事故调查报告》中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段**,工程承包人(自然人),行政处罚款已缴清,责任追究已落实;****小区15户住户,已拆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钢架建筑物,责任追究已落实。

(二)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

1.勐焕街道办事处,强化教育和宣传,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城区违法建设巡查力度,避免同类事故发生。

2.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出《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当事人于2023年10月23日自行拆除该钢架建筑物。

3.****小区15户住户,拆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钢架建筑物。

四、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评估工作组通过对照梳理,认为相关单位均能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评估过程中没有发现问题,建议勐焕街道办事处和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持续加强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辖区内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督促辖区施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监管不缺位,不断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文章来源:芒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