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应急管理局

芒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

浏览量:1954    作者: 日期:2025/2/17

2024年以来芒市应急管理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共中央、省、州、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精神,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中心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推进依法行政、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强化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圆满完成了2024年度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一、2024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化“放管服”工作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强化行政权力事项梳理,深化权责清单制定建设,通过梳理保留行政许可事项4项、行政处罚事项165项、行政强制类5项、行政检查类增加至11项、行政给付类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3并对照权力清单逐一制定了部门责任清单,明确权力运行过程中涉及的盖章、所需材料、收费(零收费)等情况。

二是持续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简政放权。精简行政审批材料,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申请人可以不用提交;对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我单位出具意见的事项)已全部申请撤回;压缩行政审批时限,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经营许可由20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证)2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第三类备案证明)由30个工作日压缩到15个工作日实现从受理、现场核查到审查出证,“只进一扇门”办事,努力做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

三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依法行政。“放管服”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相继建立了事中事后管理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拓宽服务渠道,促进办事程序的优化。对来人、来电办理或咨询有关问题的,第一位受询人将负责申办人相关事项的办理或落实工作,若第一位受询人直接办理的,要求搞好服务,明确办理时限;不直接办理的,要求帮助落实好相关人员,让申办人满意。

五是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2024年1-12月,累计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74家次,制作执法文书124份,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113项,行政执法31次、行政处罚18次,行政执法罚款金额为239.37万元。

六是持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1.防汛抗旱更有力。提前发布防汛预警提示9次,组织主要成员单位定期线下会商27次,视频调度乡镇12次,启动防汛Ⅳ级响应2次,全市累计转移避险314户884人。充分发挥“1262”叫应机制优势,科学有力完成西山乡“7·19”山体滑坡灾害处置并获应急管理部和省、州、市通报表扬。2.森林防火更稳定。2024年防火期,全市未发生森林火灾,发生了3起森林火情(2023年森林火情10起),同比下降70%。3起火情和2个卫星热点均得到快速有效处置,未造成人员伤亡。3.应急演练更有效。组织市级各方力量分类完成森林火灾、山洪地灾和防震减灾等科目应急演练,检验了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今年以来,市、乡、村已累计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1524次。4.联合值班更高效。森林防火期、汛期实行联合值班机制,突出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动响应。截至目前共电话抽查提醒护林员、地灾监测员等一线巡查责任人1300人次,报送值班信息120期。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根据《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和《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我局草拟的需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起草、审查、决定、登记、公布、备案的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必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策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云南春晖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执业律师为单位的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制度建设、合同协议、复议诉讼、突发事件等提供咨询论证,每年对单位干部职工开展至少两次法律法规培训,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化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充实执法力量,对执法人员开展取证执法培训;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跨部门联合综合执法检查,2024年1-12月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9余次,其中危化品、烟花爆竹行业7余次;工贸行业7余次;非煤矿山行业5余次。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了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推进会议,对工作中涉及的任务、具体措施和要求等进行全面部署和推进;加强行政执法保障,配备了一批执法记录仪并培训使用。在日常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工作中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优势,录入行政许可和执法检查、处罚信息并进行公示,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2024年我局积极提交案卷参加省应急厅、市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工作,提交的4起行政处罚、1起行政许可,均获得优秀以及合格的评查结果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新方法,以“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为原则,实行重点检查与一般检查相结合、以重点检查为主的执法监管模式。制了《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同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投入、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应急管理执法,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提高执法效能不断促进芒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五是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引导企业依法经营。2024年,我局积极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农村、进学校”的五进普法活动;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六月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加大宣教力度,着力加强学法遵法守法意识;全年共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 49次3172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8次474人。深入市个私协会、产业园区、香料烟公司等企业、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宣讲6次。先后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等系列活动,其间,累计参加活动企事业单位42家125人,宣传布标28条,展板26块,各类宣传册、宣传用品3000余份,吸引社会各界参与人员达7万余人。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及时将重点时间段(森林防火期、汛期、岁末年初等)重点节日(春节、中秋节、国庆节、泼水节等)安全生产督察检查工作信息,及时向外发布,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动态二是完善纠错问责和行政赔偿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明确问责范围、问责程序,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时效性健全问责方式,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健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通过摸排调研我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监管企业等安全生产领域内潜在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问题,深入细致地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七)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我局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党支部学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形式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知识并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依据和执法流程,提升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不强。主要反映在个别企业负责人还存在法治观念、依法办企意识、红线意识仍旧淡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未根本落实到位,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尚不同程度地存在侥幸心理,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仍然存在,企业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还时有发生,体现在近年来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频发,调查了解到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安全生产法治宣传的广度、深度还不够,宣传的方式方法不多,全社会安全法治意识和素质仍有待提高。三是各类工作业务系统太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执法人员信息等事项存在一个事项需要重复录入多个系统(本系统内部的、其他部门的各种网络系统),增加了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基层疲于应付,负担较重。

产生原因:一是大部分私营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不高,缺乏主动学习意识,对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认识不足不熟悉;二是我局基层安全监管存在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执法队伍老龄化、业务素质还不高、执法保障不到位等实际困难;三是执法力量薄弱,系统工作繁多,人手不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芒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依法治市工作,认真落实《德宏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明确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的职责,严密部署年度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完善组织机构设置,保证了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高质量开展。年内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讨论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党委的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和完成时限,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等法律法规,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切实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四)加强经费保障。为深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2024年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拨付了100万元经费,用于购买执法记录仪、执法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等共18类执法装备,现执法装备已全部到位,并分配到各执法股室,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下一步,将持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芒市建设规划(2021—2025年)》《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芒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治理事故隐患为核心,坚持预防与查处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水平,加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登记、发布等制度。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现挂图作战目标任务清单,推动芒市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二是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压减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三是创新工作思路,将警示教育机制引入监管工作日常,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人公”意识。四是规范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全链条隐患管理体系,有效减少重大安全风险存量。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切实做到“一人一证”;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坚持执法公开、亮证执法、履行告知义务、遵守时限、依法送达等;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标准,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进综合执法,推动执法权相对集中,避免多头执法、多层执法、不执法和乱执法;加强同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执行力、操作力和公信力。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法治意识。开展多渠道、大力度的安全宣传教育,树立企业依法办企意识、红线意识,强化安全监管人员法治意识,着力形成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法治的良好工作格局和社会氛围。

 

                                                    芒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


文章来源:安全生产执法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