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烟花爆竹经营(二级批发)许可证提交的材料
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二份;
2、企业法人证明或工商预先核准通知书;
3、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清单;公司人员名单、职责分工文件。
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证明及预案复印件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6、库区外部安全距离示意(或者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或者设计)图;
7、具备相关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及县市局整改复查意见;
8、配送服务能力及配送车辆情况或者委托运输单位的情况说明及委托运输合同;
9、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
10、企业经营场所、储存仓库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11、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和安保互动人生意外保险费用的证明(复印件)和被保险人员名单;
12、企业安全生产风险低押金缴存依据、云南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低押金核定存储审查表;
1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证明;
14、县市局现场安全审查意见;
15、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 申请人提交的上述各项申请材料需独立成册,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变更经营场所或者储存仓库地址、仓储设施新(改、扩)建、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
[附件: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书] [附件: 申请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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