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关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183号)要求,现将“三公”经费部门决算公开说明如下:
按照财政部明确的“三公”经费统计口径、范围和内容,2016年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数为110636.72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5万元减少4万元,下降2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比上年0万元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上升)0 %;2016年公务接待18362元,与去年2.37万元相比减少了0.54万元,下降22.7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92274.72元,与去年12.63万元相比减少了3.41万,下降26.9%。从统计数据看,“三公”经费决算均比去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节约开支,压缩办公成本,减少对困难家庭的个人补助。
芒市安监局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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