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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浏览量:167   作者:  日期:2026/4/30

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印发做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目标任务

为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要求对截止20251231日的市级现行有效的2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法律法规及上位法修订以及营商环境的优化开展此次清理工作具有必要性主要解决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问题特别是对于不符合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清理确保文件合法有效切实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依据

决定依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4德宏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制定

、主要内容

依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经过清理,对与上位政策规定不一致、依据的上级文件已被宣布失效等原因的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芒市城市规划区集体预留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芒政规20211号)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芒市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芒政规20213号)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芒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芒政规20231号)3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废止时间及废止后衔接

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被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各行政机关也不得再以废止的文件作为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作出行政决定的依据相关管理工作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执行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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