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化解全市非煤地下矿山安全风险,严格落实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1〕50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制度〉》(云安〔2022〕20号)、《德宏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制度〉文件的通知》(德安办〔2022〕14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6年度全市5座非煤地下矿山名称、所属企业、包保责任人、监管部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等信息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担起防范化解非煤地下矿山安全风险工作领导责任,认真落实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全市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稳定。
特此通告。
附件:2026年芒市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公告表
芒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2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