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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便签〔2025〕126号关于建立芒市财会监督工作机制的通知

浏览量:4366   作者:  日期:2025/11/27

各乡镇人民政府、勐焕街道办事处、遮放农场社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对财会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优化财会监督工作机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芒市财会监督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制成员

人:蒋自成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范晓浩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陈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赵骏威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年国华  市工信和科技局副局长

阳晓川  市公安局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刀   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庆玲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荣杰  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张进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晓燕  市审计局副局长

线永明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本才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   市法院副院长

     李孟伦  市税务局副局长

钏晓琳  人行德宏州分行会计财务科科长

张世朗  德宏金融监管分局现场检查科科长

工作机制下设办公室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局长陈勇兼任,成员从各成员单位中抽调。

工作机制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工作机制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工作机制主要职责。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负责组织领导全市财会监督工作,统筹推进各财会监督主体横向协同、纵向联动,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其他监督主体贯通协调,构建全市财会监督体系;研究审议全市财会监督工作重大事项。

(二)工作机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在工作机制统一领导下,办公室承担工作机制日常工作;按照上级财政部门下发的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制定全市财会监督工作细化措施和制度机制,牵头负责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督促、指导、检查全市各有关单位财会监督任务和工作机制议定事项落实等情况;研究提出报请工作机制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办理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在工作机制统一领导下,市财政局作为市级财会监督主责单位,牵头负责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信和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统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税务局、人行德宏州分行、德宏金融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别负责各自分管领域的财会监督工作;完成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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