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勐焕街道办事处、遮放农场社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对财会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优化财会监督工作机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芒市财会监督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制成员
召 集 人:蒋自成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范晓浩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陈 勇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赵骏威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年国华 市工信和科技局副局长
阳晓川 市公安局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长
刀 静 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庆玲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荣杰 市财政局副局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张进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晓燕 市审计局副局长
线永明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本才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 丽 市法院副院长
李孟伦 市税务局副局长
钏晓琳 人行德宏州分行会计财务科科长
张世朗 德宏金融监管分局现场检查科科长
工作机制下设办公室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局长陈勇兼任,成员从各成员单位中抽调。
工作机制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工作机制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工作机制主要职责。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负责组织领导全市财会监督工作,统筹推进各财会监督主体横向协同、纵向联动,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其他监督主体贯通协调,构建全市财会监督体系;研究审议全市财会监督工作重大事项。
(二)工作机制办公室主要职责。在工作机制统一领导下,办公室承担工作机制日常工作;按照上级财政部门下发的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制定全市财会监督工作细化措施和制度机制,牵头负责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督促、指导、检查全市各有关单位财会监督任务和工作机制议定事项落实等情况;研究提出报请工作机制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办理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在工作机制统一领导下,市财政局作为市级财会监督主责单位,牵头负责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信和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统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税务局、人行德宏州分行、德宏金融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别负责各自分管领域的财会监督工作;完成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