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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政函〔2025〕64号 对州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040155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5868   作者:  日期:2025/8/28

段继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商住小区违占违建行为整治的提案》(第1304015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您的提案,收到提案后及时组织市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和属地乡镇(街道)围绕您提出的城市商住小区违占违建行为进行了全面排查,对违建行为依法予以处置。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部分业主私搭乱建、侵占公共空间的问题日益凸显,严重破坏小区环境公平性、埋下安全隐患。您提案中精准指出的两类典型问题:铲绿毁树违建停车位、侵占公共区域私筑围墙(如圣水庄园案例)正是当前治理的重点难点。此类行为不仅侵害业主共有权益,更挑战城乡规划法律权威,亟需系统整治。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少数业主为图私利,在公摊面积上私自铲除绿化、树木,违法建设围墙、硬化地板、修建停车位等设施,甚至占用公共区域、公共空间违法建设(如芒市圣水庄园个别业主在公共景观水池边搭起围墙,占用公共水域的案例)”的问题,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市综合执法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违建业主立案调查。截至2025年8月,全市共受理违建案件197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8起,处罚金额9.8万元,强制拆除违法建筑2345.62平方米。对圣水庄园业主侵占景观水池公共区域、私建围墙等行为,已完成现场勘验、证据固定及法律文书送达,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推进处罚程序,坚决维护规划严肃性。同时,压实物业公司主体责任,要求物业履行“发现-劝阻-报告”义务,对苗头性问题24小时内上报属地街道和执法部门。将违建管控成效纳入物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履职不力企业予以扣分、通报直至取消评优资格;指导业委会修订《小区管理规约》,明确禁止违建行为及违约后果;推行“交房即普法”模式,在新房交付时同步发放《禁止违建告知书》,列明常见违建形式及法律责任。

下一步,芒市人民政府将持续加大城市违规建设的处置力度,重点整治侵占绿地、私扩庭院、屋顶加建等五类高发违建。感谢您对城市治理“顽疾”的深刻洞察!您提出的“小切口改善大民生”理念,正是我们推进违建治理的行动指南。芒市人民政府将以本案办理为契机,持续提升执法效能、完善长效机制,切实守护市民的宜居空间和公平权益。恳请您继续监督支持,共同建设更高品质的法治芒市、宜居芒市!

 

 

芒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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