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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政函〔2025〕53号 对州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3010264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4624   作者:  日期:2025/8/13

余永祥等5位委员:

你们于2023年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德宏州基督教两会芒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验收交付使用宗教团体综合办公楼的提案》(第13010264号)办理情况取得新进展,现续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在办理过程中,市政府通过加强调度整改,组织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投公司等部门协同解决了宗教团体综合办公楼(芒市基督教培训中心建设合规用地手续、规划验核、竣工验收等制约交付使用的遗留问题。并积极采取面见和电话联系等方式与代表沟通办理情况,不断改进办理和答复工作。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经认真研究核实,2012年政府援建的教堂和综合办公楼因主体工程建设用地超出批准用地范围、原规划设计的室外附属工程用地未能调规办理合法建设用地手续等遗留问题,导致迟迟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随着用地手续等遗留问题的解决,德宏州基督教两会和芒市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没有实际办公地点等问题迎刃而解。

三、关于对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协调解决德宏州基督教两会和芒市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验收交付使用宗教团体综合办公楼的建议。2025513日,市城投公司已将芒市基督教培训中心正式移交德宏州基督教两会和芒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管理使用。二是关于帮助办理相关产权手续的建议。根据2012116日中共芒市委一届第16次常委会和芒市一届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的会议纪要内容,会议决定芒市基督教培训中心建成后,宗教团体拥有管理权和使用权,资产所有权归市人民政府所有,故仅办理使用权移交手续。

最后,感谢你们的良好建议,也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继续关注和支持芒市宗教事务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芒市人民政府

2025812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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