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决定于近期召开《芒市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芒市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拟于2025年5月下旬召开,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第2号公告通知。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拟定29人,其中:
1.本市年满18周岁,与“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涉及利益相关者代表或社会普通公众代表10人,从申请报名的各类人员中选择确定。当报名人员不足时,由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产生。
2.本市人大代表1人。
3.本市政协委员1人。
4.本市法律工作者1人。
5.本市涉及利害关系的企业代表3人。
6.本市参与日常管理的有关单位业务人员13人。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拟定3人,其中:
1.本市新闻媒体从业者1人。
2.从申请报名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按报名先后顺序选取2人。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条件
凡长期在本市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二)报名时间、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1261771720@qq.com。
2.现场报名,工作日期间,携带《报名表》,前往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建设管理所报名(芒市白象街101号),联系电话:0692-3028443。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17:30,逾期无效。
(三)有关要求
报名人员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相关政策有一定了解,有一定的调查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能够自行到会,全程参加会议,遵守会议纪律,同意公开个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特此公告。
附件:芒市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