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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 (修编)》(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的公示

浏览量:3354   作者:  日期:2025/3/28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不断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切实解决噪声扰民突出问题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要求现已编制完成云南省德宏州芒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修编)(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修编情况

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2018年颁布实施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芒市中心城区城市规模和城市功能布局发生了较大变化环境噪声影响程度和范围也在不断变化现行声环境功能区划已不能适应城市发展需求拟对现行声环境功能区划进行修编

现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覆盖芒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中心城区总面积为613.41km2其中水域为2.02km2扣除水域面积后声环境功能区划面积为611.39km2其中1类区域面积455.36km2占声环境功能区划面积的74.48%2类区域面积为91.81km2占声环境功能区划面积的15.02%3类区域面积为15.72km2占声环境功能区划面积的2.57%4a类区域面积为40.83km2占声环境功能区划面积的6.68%4b类区域面积为7.67km2占声环境功能区划面积的1.25%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修编覆盖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中心城区范围区划总面积为95.53平方千米其中水域面积2.18平方千米机场周围区域2.38平方千米扣除水域机场区域面积后声功能区划面积为90.97平方千米其中1类域面积为48.93平方千米占声环境功能区划面积的53.79%2类区域面积为22.00平方千米声环境功能区划面积的24.18%3类区域面积为5.34平方千米声环境功能区划面积的5.87%4a类区域面积为13.24平方千米声环境功能区划面积的14.56%4b类区域面积为1.46km2占声环境功能区划面积的1.60%

征求意见范围

社会各界人士

公示时间

2025328日至42630)。

公众提出意见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进行咨询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邮箱向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提交正式意见联系人杨阳联系电话0692-2135197传真0692-2914559电子邮箱854386547@qq.com

 

 附件: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2019-2029)(修编)(征求意见稿)

 

 

芒市人民政府

2025328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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