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勐焕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芒市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赋权目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编制权责清单
各乡镇(街道)要在赋权目录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权责清单编制,同时在本乡镇(街道)网站或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对外宣传媒介公开,并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备案。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要指导各乡镇(街道)依据赋权目录编制权责清单,按照有关程序向社会公布。
二、动态调整目录
赋权事项经过一段时间运行,仍然接不住、管不好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委编办、市司法局要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及时评估进行调整,确保赋权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因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和机构改革等对赋权目录调整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向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提出调整申请,按照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进行动态调整,各部门不得违规调整赋权目录基本要素内容。赋权目录调整后,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要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并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备案。
三、健全联动工作机制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与乡镇(街道)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相关政策、信息、数据等各类资源协同共享,确保乡镇(街道)主体作用发挥落实到位。要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持续保障乡镇(街道)执法队伍稳定和配备合理,要将上级相关配套资金、装备、网络端口等下放给各乡镇(街道),为乡镇(街道)提供人财物支持和技术保障。
四、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市委编办要加强乡镇(街道)履职能力建设,积极推动人员力量向乡镇(街道)流动,配备与执法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确保赋权事项有队伍承接,力量配备合理。市司法局要结合赋权事项对乡镇(街道)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培训和指导帮助,规范执法检查、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要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在7月底前开展赋权事项的业务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此次乡镇(街道)赋权事项动态调整内容加强对乡镇(街道)行使行政职权的技术、资金、装备等方面的保障,对行政职权行使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和督导,并将开展情况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汇总,确保法定职权得到有效履行;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优化工作流程,实体化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依法、依规履行职权。
本赋权目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芒市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2023年版)》(芒政办发〔2023〕43号)同时废止。
附件:芒市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2024年版)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