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勐焕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办发〔2023〕9号)《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履行情况摸底评估和动态调整的通知》(云编办发〔2024〕111号)和《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芒政办发〔2024〕27号)要求,结合权责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和我市实际,编制了《芒市乡镇(街道)权责清单(2024年版)》(以下简称“权责清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乡镇(街道)作为实施主体,要尽快熟悉权责清单内容,合理设置岗位,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行使各项行政职权,不得在权责清单外设立和实施其他行政职权,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同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规范运行,并制定清单事项工作流程图,明确程序环节,确保清单清晰、准确、可操作。
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街道)赋权事项的培训指导,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行政职权运行的监督指导。厘清赋权后的权责关系,确保赋权事项规范、高效、顺畅运行。权责清单实行“一乡镇(街道)一清单”,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赋权乡镇(街道)后,不得随意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行政职权委托或交由乡镇(街道)承担。
三、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行政权力承接、取消和职能调整等情形,需要做出调整的,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提出书面申请,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会同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审核后(如需市级确定的需市级确定后),方可做出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本权责清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芒市乡镇(街道)权责清单(2023年版)》同时废止。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