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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已投入运行的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运维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验收的公示

浏览量:23000   作者:  日期:2024/7/11

根据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德办通202434要求现将督察反馈的已投入运行的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运维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描述

督察报告指出已经投入运行的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运维管理不到位芒市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长期超负荷运行自动监控设施未规范配置样标系统系数设置与实际不一致厂房内异味明显等”。

整改时限

202412月底前

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督促指导芒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范运行严格控制垃圾日处理量避免长期超负荷运行

完成情况相关部门已督促指导芒市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规范运行2024年以来平均日处理生活垃圾330按照该厂设计报告垃圾进炉焚烧量控制在360t/d为正常负荷现厂内已加强进厂垃圾成分检查防止大量的泥土和不可燃物混入垃圾提高垃圾储存坑打堆和投料管理将不可燃垃圾单独存放并搭配掺烧避免入炉垃圾的热值和容重波动大每天入炉垃圾量严格控制在330吨以内同时编制雨季生产运行管理方案垃圾储存坑库存增加到8000将生活垃圾分3个区域进行存放保障垃圾能发酵5—7让入炉垃圾的水分充分发酵出来入炉垃圾的含水率控制在30%-40%降低入炉垃圾的容重保障炉膛温度的稳定消除设备隐患提高机组运行效率将入炉垃圾量稳定在设计范围内

整改措施二督促指导芒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范管理自动监控设施规范配置样标系统系数设置

完成情况芒市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2023821日进行了整改对数采仪进行升级并修正了颗粒物线性方程斜率定期开展比对检测增加85mg/m3浓度的NO2标气NO2标定校准纳入CEMS日常运维2023822该问题向州生态环境局上报了办结报告

整改措施三加强对厂区消杀工作减少厂房内垃圾等异味

完成情况芒市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加强厂区消杀工作检修了卸料大厅快速门减少厂房内垃圾等异味

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202475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开展了已投入运行的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运维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验收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现将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711日至2024717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692-3089945

联系地址德宏州芒市五云路37

 

芒市人民政府

2024711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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