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德办通〔2024〕34号)要求,现将督察反馈的“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问题突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问题描述
督察报告指出:“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问题突出。全州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普遍配套设施不完善,管理不规范,部分县(市)垃圾填埋场已接近满库,环境风险隐患高。盈江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日进场生活垃圾量大于设计量,即将填满库容,存在填埋场地下水监测频次不足等问题,生活垃圾规范处置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陇川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项目已于2020年8月建成并投入运行,但至今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也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部分改建项目也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芒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设施建设不完善,存在雨水污水混排和渗滤液直排外环境等情况,环境安全隐患大。梁河县垃圾填埋场即将填满库容,但尚未研究相关替代垃圾填埋场的生活垃圾处置方案,渗滤液处理还存在不规范问题”。
二、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
三、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一:规范运行生活垃圾填埋场,配齐相关配套设施,同时做好相关台账资料整理、收集、归档工作。
完成情况:芒市已规范运行生活垃圾填埋场,目前场内已不再进行生活垃圾填埋,仅填埋少部分装修垃圾及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建有管理台账;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排水口安装有在线监测设备,与国家、省环保系统监控平台联网,已按要求做好相关运维,并设有管理台账;已设置渗滤液液位巡检台账,已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设置环境管理台账。
整改措施二:2024年12月底前完成芒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及处理设施建设,避免雨季雨水污水混排和渗滤液直排现象发生。
完成情况:芒市已完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及处理设施,2023年实施了雨污分流工程,将不规范的雨水、污水管道进行拆除,增设一套日处理150吨的渗滤液处理设备,目前日产生渗滤液约105吨,能满足日常渗滤液处理,同时相关部门加强巡察力度,制定生产计划,避免雨季雨水污水混排和渗滤液直排外现象发生。
四、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7月5日,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开展了“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问题突出”问题整改验收,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现将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692-3089945
联系地址:德宏州芒市五云路37号
芒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1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