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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芒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

浏览量:24466   作者:  日期:2024/3/29

文件出台背景及意义

文件出台背景

20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63条提出符合规划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可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标志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破除了法律障碍

20219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条件流程用途等做了详细规定

202296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事关农民切身利益涉及各方面利益重大调整必须审慎稳妥推进要坚持同地同价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交易适用相同规则接受市场监管同时在自然资源部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芒市被确定为云南省15国家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之一

目标任务

《芒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为《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的制定着眼于构建芒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政策体系通过具体规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等入市方式规范芒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通过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的探索健全同地同权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制度指导芒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

文件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23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64)、《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34等文件精神

文件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管理办法共九章48主要内容如下

总则5主要明确办法制定依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内涵等

入市范围7主要明确了入市范围及入市条件其中依法取得符合规划的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具备开发建设所需基础设施等基本条件可就地入市对历史形成的零星分散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可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基础设施配套重新划分宗地并确定产权归属后按照新的规划条件调整入市允许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腾挪出的节余指标调整到产业集中区或者其他符合条件区域实现异地调整入市入市土地不得用于建设商品住房

入市主体2明确集体所有乡镇组集体经济组织代表行使在入市前土地所属乡镇街道农民集体社区)、组农民集体已设立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完成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取得法人资格并由该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入市主体组织实施入市或由其委托的其他法人组织代理实施入市也可以授权或委托其组建的资产公司作为入市的实施主体就授权或者委托事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未设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由土地所属乡镇农民集体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依法代行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入市方式8明确入市方式有出让租赁等并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最高年限其中工矿仓储用地不高于50商服旅游等用地不高于40其他经营性用途的教育卫生养老等用地50

入市途径和程序15具体规定了入市途径和程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出让租赁方式入市的原则上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形式进行交易入市程序为入市宗地勘测定界土地权属登记地价评估编制入市方案入市交易签订合同办理产权证等

转让抵押3明确了转让抵押的相关要求以及不得转让的情形其中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书面通知土地所有权人入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办理使用权抵押融资金融机构自然人企业均可作为抵押权人申请办理集体经营性用地使用权抵押相关手续并签订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

收益管理4规定了入市收益的征收分配和使用等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在土地成交价款内收取收取的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主要统筹用于城镇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土地前期开发等支出生态补偿土地复垦失地农民保障以及对农村经济困难群众的社保补助和特困救助等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资金全额上缴市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法律责任3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市直有关部门以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依据职责建立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联合监管机制各部门按照谁提出谁监管的原则对合同约定事项实施监管,市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使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用途管制要求,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附则1主要明确了办法的施行期限实施有效期等

关键词专业术语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管理办法所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依法办理土地所有权登记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中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的土地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管理办法所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指农村集体以土地所有权人身份通过公开的土地市场依法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在一定期限内有偿使用的行为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管理办法所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是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所有权人作为出让方将一定年限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与受让方由受让方向出让方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行为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

管理办法所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是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所有权人作为租赁方将一定年限内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给承租方由承租方根据合同约定向租赁方支付租金的行为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管理办法所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再出租是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将通过出租获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再出租的行为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

管理办法所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债权担保的行为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基本条件

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

产权明晰无权属争议已依法办理所有权和使用权登记

未被司法机关查封或行政机关限制土地权利

未设置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

具备必要的通路通水通电土地平整等开发建设条件

入市流程

拟入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法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集体经济组织采取重大事项决议的方式对入市方案进行决议发布公告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进行公示形成同意入市的书面材料

入市实施主体向市自然资源局提交入市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入市核对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组织入市交易签订合同等

办理产权登记

、《管理办法实施的现实意义

盘活存量土地资源缓解用地供需矛盾

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大量土地闲置或被低效利用通过入市可以将闲置资源闲置宅基地废弃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有效盘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显化土地价值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

入市是建议同地同权同价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的重要一环将土地使用权转为市场流转农民可以获得土地流转费租金等收入提高农民集体经济收入水平


关联文件:《芒政办发〔2024〕18号 关于印发芒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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