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德宏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芒市建设规划(2021-2025年)》及关于对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通过组织全市对截至2024年1月31日的市政府及市直部门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因《芒市城市规划区集体预留用地管理使用办法》依据的上级文件已宣布失效,且该文件规定已不符合现实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芒市城市规划区集体预留用地管理使用办法》(芒政规〔2021〕1号)规范性文件。
根据规范性文件程序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日期为: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24日(10个工作日),若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芒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康定青,联系电话(传真):0692—2116533,邮箱:402758492@qq.com。
芒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