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农场社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州属驻芒市各单位:
《芒市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十四五”规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芒市委办公室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
(本文有删减)
芒市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十四五”规划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推进芒市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结合芒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权益上维护、素质上提高的总体思路,落实产业工人思想引领、素质提升、队伍壮大、地位提高、建功立业5项重点任务,大力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加快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敢担当讲奉献、懂技术会创新的宏大产业工人队伍,为芒市建设沿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宜居宜业生态田园示范市、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示范市、绿色经济发展示范市、乡村振兴示范市,开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和改进党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领导,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最广泛地把产业工人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引导产业工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坚持需求引领。全力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实际,对全市产业工人提出的新要求,定向引人、定向育人、定向用人,推动、支持和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中建功立业。
——坚持问题导向。从实际出发,从制约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入手,直面困难挑战,勇于改革创新,坚决破除束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发挥产业工人首创、原创精神,不断提升产业工人素质,维护产业工人权益,提高产业工人地位,增强产业工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系统观念。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企业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大力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全面协调健康发展,定性定量结合,多层次、多要素、多角度统筹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整体性。
(三)主要目标
通过深化改革,培育一支符合芒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覆盖广泛、素质专精、梯次合理、规模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思想政治引领进一步深入,产业工人素质进一步提升,合法权益保障进一步落实,建功立业举措进一步完善,产业工人地位进一步提高,产业工人队伍进一步壮大。到2025年,评选表彰芒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20名;新培育德宏工匠不少于1名、劳模创新工作室1个、职工创新工作室2个、职工技师工作站1个、工人先锋号2个、德宏州五一劳动奖状3个、五一劳动奖章5个;中职在校学生人数增加到0.6万人以上;全市开展职业培训行动,累计培训2万人次以上,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0.64万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0.064万人以上。
二、主要举措
(一)不断加强产业工人思想政治引领
1.加强和创新党建工作。以党建引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与党建融合发展。按照“党建引领,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要求,在产业工人中加大发展党员力度,根据国有企业经营模式、组织结构、产权关系、用工方式等新变化,动态调整党组织设置,把党的组织建到工程项目、经营网点、服务窗口、车间班组等基层单位。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通过行业联建、区域统建、联合组建、单独组建等方式,实现党的组织对非公有制企业有效覆盖。深入开展党员示范岗位、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推动产业工人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产业工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总工会)
2.加强和创新思想政治教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引导产业工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产业工人中开展系列学习教育,打造芒市“五一”系列活动品牌,开展“团结奋斗促跨越、咱们工人有力量”芒市职工系列文体活动,深化“中国梦·劳动美”、“劳模风采”主题教育活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工地。以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切入点,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大对宪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涉及产业工人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力度,利用党群文化活动中心、工人俱乐部、职工之家等阵地,引导广大产业工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
3.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深入开展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宣传,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宣传舆论阵地作用,讲好劳模故事、劳动故事、工匠故事。完善劳模政策,落实劳模待遇,规范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组织“劳模工匠宣讲团”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车间、进社区活动,推动建立芒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光荣榜,扎实推进以劳动创造幸福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融媒体中心、市总工会)
4.深化新时代工会改革创新。把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贯穿工会深化改革创新全过程,推进学习型、实干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节约型工会建设,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作用。更加广泛地把包括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内的广大职工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大力开展建会入会行动,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领域“双覆盖、双推进”工作,抓实会员实名制登记,稳步提升建会率、入会率。健全工会工作制度机制,坚持把改革向基层延伸,推进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把力量和资源向基层倾斜,充实基层工会工作力量,提高工会组织的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服务覆盖。(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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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一 思想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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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覆盖提升工作,到2025年,确保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覆盖率不低于70%。 加大在产业工人中发展党员力度,到2025年,产业工人党员的新增数量不低于100名。 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每年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不少于20场次、惠及农民工不少于1000人次。 在产业工人中加强学习引导,积极推广使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平台。 在打造“职工读书”系列活动品牌,5年内建设省级职工书屋1个以上,流动职工书屋1个,带动全市各级工会自建职工书屋5个以上。 开展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表彰工作,到2025年,评选表彰芒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不少于20名,并积极向上推荐各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开展培养选树芒市好人、德宏工匠等选树活动,到2025年,新选树芒市好人10名以上,德宏工匠不少于1名。 深入推进基层工会组建工作,到2025年,百人以上企业工会组织覆盖率实现动态全覆盖。 大力培育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到2025年,全市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达到10人以上。 |
(二)深入开展产业工人建功立业活动
1.大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组织、各方协同、职工参与”的劳动竞赛格局,健全完善企业竞赛、县级竞赛依序向州级竞赛、省级示范性竞赛升级。提高全市职业技能竞赛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创新劳动和技能竞赛形式和内容,建立健全竞赛同工资收入、职称评定、劳模评选等相融合的体制机制,提升竞赛活动质效水平。聚焦芒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以全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为主要阵地,以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为重点,广泛深入推进劳动和技能竞赛。组织芒市选手参与州级、省级、全国、世界技能大赛,组织开展以制造业、建筑业、新就业形态等企业和产业工人为主要对象,以技能大赛、岗位练兵、技术培训为主要内容的芒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广泛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鼓励支持企业建立技术创新研发机构,以制造业、建筑业、采矿业、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企业和产业工人为主要对象,开展以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等为主要内容的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聚焦绿色铝硅材料、新能源、咖啡深加工、先进制造、新材料、现代农业科技、绿色食品等领域,鼓励支持产业工人开展优秀创新成果、创新工作室、技师工作站、创新项目等典型培育活动。通过举办参加职工创新成果展,开展职工优秀创新成果交流活动,为职工搭建展示平台。不断加大职工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鼓励产业工人在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开展技术创新、技术攻关、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和“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等群众性创新活动,释放创造潜能,为创新型芒市建设贡献力量。推进行业企业建立劳模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技师工作室,持续引导企业在关键岗位、关键技术培养使用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提高相应工资待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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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二 建功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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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开展全市重点工程、重点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劳动竞赛,每年组织市级劳动竞赛1场次以上,5年累计参与职工不少于2500人。 持续开展芒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每年组织不少于1个行业2个工种的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到2025年,芒市职工技术状元新增不少于5名,技术能手新增不少于5名。 广泛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到2025年,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累计200件,积极开展“五小”活动(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开展技术革新项目、职工发明创造项目、推广先进操作法等活动。大力推动劳模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职工技师工作站建设,到2025年,建设州级“三室一站”3家,省级1家。 |
(三)全面推进产业工人素质提升
1.健全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立运作规范、形式多样、覆盖广泛,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依托职业培训机构、企业、职业院校建立现代化产业工人培养培训基地(中心),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支持鼓励企业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技能水平。鼓励职业院校、社会力量积极承担芒市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残疾人、失业人员、中小微企业员工、农民工群体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鼓励名师带徒,开展“名师高徒”选树活动。深入实施“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拓宽产业工人继续学习深造的路径。(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2.健全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加快芒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健全多元办学格局,推动形成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产教融合、知行合一的共同育人机制,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和举办职业教育,全面深化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指导职业院校开展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和社会培训。打造实训基地和产业实训基地,建设高水平实训指导师队伍,全面提升产业工人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新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技能等级认定监管制度,提高技能等级认定的社会公信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3.大力提升产业工人素质。健全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在岗培训体系、培养评价体系、以赛代训体系,构建政府、院校、企业、工人、社会共同合力推动产业工人技能素质提升大格局。依托大型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孵化拔尖人才,培育储备工匠型人才。加强产业工人技能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鼓励引进高技能人才,企业从市外引进的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队选手,优先纳入本地高技能人才评价范围。鼓励企业、院校组织和推荐选手参加州级、省级和国家技能大赛。健全人才评价体系,推动落实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做好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对企业职工当年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助。打破学历、论文、年限等限制,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师带徒”业绩突出的产业工人,按规定优先给予破格晋升技能等级。打破职业技能等级和专业技术职务间界限,使符合条件的技术工人融入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行列。(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4.强化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地位。鼓励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8%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用于一线职工技能提升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强化创新驱动,构建产学研用融合的产业创新体系。推进企业与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围绕生态、环保、健康医疗、大数据、网络安全、小语种等领域开设相关专业,整合资源,联合建设先进实训基地、成果转化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合作。建立整合副高级以上职称、高级技师专家人才数据资源库,重点发布产业紧缺人才目录。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不断发展,组织引导龙头企业、科研院所、院校和科技服务机构等的各类科技人员踊跃加入科技特派员队伍行列,协助企业开展技术培训、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总工会)
5.建立完善终身学习网络平台建设。鼓励引导产业工人利用“学习强国—技能频道”、“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技能学习平台”,不断提升职业技术技能水平。完善全市职工教育网上平台,推行以学历继续教育与技术技能培训并重、线上线下结合的产业工人继续教育模式。推动有学历提升需求且符合入学条件的职工、农民工接受大专、本科学历继续教育。大力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新职业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建设在线学习和技能培训平台,满足产业工人个性化学习需求。(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网信办、市教育体育局、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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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三 素质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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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全市开展学徒制人才培养的职业院校不少于1所,涵盖专业5个以上,学徒制人才培养总数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0%左右,培养企业新型学徒制职工不少于0.06万人。 到2025年,市职业教育中心在校学生人数从0.38万人的基础上增加0.22万人,在校学生人数增加到0.6万人以上。 到2025年,市职业教育中心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不少于80家,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 到2025年,全市打造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示范单位不少于4个。 到2025年,全市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累计培训2万人次以上,全市技能人才总数达0.64万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总数达0.064万人以上。 |
(四)切实推动产业工人地位提高
1.健全完善产业工人政治权益保障制度。按照规定推荐符合条件的产业工人作为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的人选,逐步提高产业工人政治地位。探索推进基层工会“推优入党”制度,把产业工人中的各级劳模、工匠、首席技师、技术状元、技术能手、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给党组织。加大全市产业工人在各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等各类先进评选中的推荐选树力度,把优秀产业工人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盘子统筹考虑。(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国资委、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
2.健全完善产业工人经济权益保障制度。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探索发布技术工人工资指导价位。落实《集体合同规定》《云南省集体合同条例》《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针对涉及产业工人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推动企业建立职工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提高产业工人收入水平。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相关政策规定,完善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推进人才引进激励政策向优秀产业工人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倾斜。鼓励企业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对聘用的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股权激励等多种激励分配方式,对高技能领军人才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经济待遇。引导企业设置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师带徒津贴等各类津贴。(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总工会)
3.健全完善产业工人民主权益保障制度。按照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抓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落实,涉及产业工人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切实保障产业工人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依法推进公司制企业建立职工监事、职工董事制度,确保其代表产业工人参与公司决策发表意见、表达诉求。推动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创新发展,丰富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民主管理形式。提高工会建会率、职工入会率和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制度建制率。(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国资委)
4.健全完善产业工人维权服务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组织体系、机制职能,积极开展和谐企业、和谐园区创建活动。健全完善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与市总工会每年召开联席会议不少于1次。推动工会切实履行好维权服务基本职责,提升工会法律服务工作质效,加强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深入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律体检。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的建立,全面落实《云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强化产业工人维权法律保障。健全完善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参与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依法调处劳动关系矛盾。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深化“安康杯”竞赛活动,落实劳动保护措施,保障产业工人生命安全。加强劳动关系发展态势监测、分析研判、风险排查化解、应急处置。保障产业工人职业健康权益,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有效提升产业工人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水平。(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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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四 地位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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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工人作为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的人选不低于上一届的比例人数。 深化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到2025年,正常经营的百人以上建会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达100%以上、单独签订集体合同率达到90%以上,集体协商建制企业职工对集体协商知晓率达到90%以上,满意度达到80%以上,质效评估得分80分以上的集体协商建制企业(行业)达到80%以上。 到2025年,已建工会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制率、厂务公开制度建制率达到95%,已建工会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建制率、厂务公开制度建制率达80%以上。 到2025年,为企业开展劳动用工法律体检不少于20家。 开展劳动者关系和谐企业评价活动,到2025年,新命名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不少于10家,积极培育申报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 到2025年,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6%。 到2025年,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的职工不少于3000人次。 |
(五)持续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发展壮大
1.完善“互联网+”工作服务机制。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依托云南省“数字工会”服务职工平台,建设工会组织和会员实名制管理、普惠服务项目管理、工会业务管理、职工医疗互助管理、大数据分析运用系统,搭建结构清晰、数据准确、动态管理的全市工会会员基础数据库。紧贴产业工人精神文化需要,做好面向产业工人的网络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提升产业工人素质中的作用,大力推广“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提供网上入会转会、帮扶救助、法律援助、医疗、就业和日常生活优惠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2.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健全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构建覆盖城市街道、社区乡镇、村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深入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实施基层成长计划,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和基层单位就业。进一步健全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向农民工转变、农民工向现代产业工人转变。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确保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做好培训市场与产业工人劳动力市场需求对接工作,建立完善招聘信息服务网络平台。(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总工会)
3.全面提升服务产业工人的水平。加强全市各级工会职工服务阵地建设,构建以职工服务中心、职工之家、职工健身房、职工驿站、工人俱乐部等为载体的全方位服务阵地,组织、吸引广大产业工人“回家”,打造高便利性、高亲民性、高知名度、高利用率的芒市工会“娘家人”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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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五 队伍壮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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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产业工人数量比2020年数量增长不低于6%。 到2025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累计达0.75万人以上,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累计达0.13万户以上、发放贷款金额3.08亿元以上。 到2025年,启动实施芒市工人文化宫和职工服务中心阵地建设;重点打造基层工会示范点10个;争取省级、州级支持一批、市建设一批,推进建设“模范职工之家”;打造职工驿站示范点不少于5个;全市各级工会积极筹集送温暖资金,走访慰问职工不少于1万人次,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人数突破2万人。 |
三、实施保障
(一)健全工作格局。坚持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工会、企业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推改革的整体合力。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工会要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根本性的工作,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协调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进改革。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研究制定推进改革的具体措施,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二)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芒市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及办公室工作机制。健全改革工作培训交流机制,通过培训班、推进会、典型交流等多种形式,促进改革参与各方互鉴互学、取长补短。建立健全产业工会作用发挥机制,完善与行政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联动,推动改革举措落实落地。建立健全促进企业重视和推进改革的机制,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让改革助推企业发展。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定期对改革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三)加强资金投入。推动全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给予资金、政策支持。选择不同类型的企业,明确各示范单位创建方向,加大精准指导支持力度,采取典型引路法,构建以全国改革试点为标杆、省级示范点为带动、各级示范点为支撑的示范体系,辐射带动全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质扩面。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保障力度,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共同支持的经费投入合理增长机制,强化企业资金投入主体责任,强化各类资金整合。
(四)推动规划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规划的宣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对规划重要性的认识。市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定期对各责任单位推进改革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完善情况通报、信息反馈、督导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进改革各项任务落实,推动改革纵深发展。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