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全省城镇“两污”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督察反馈“两污”治理问题(序号196号):芒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反馈意见指出:“一是该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时间为2002年,设计填埋年限为18年,设计填埋量为91.6万方,现已填埋70万方,剩余21.6万方库容,预计2032年可填满。自2021年3月开始停止转运,填埋生活垃圾。现场转运、填埋的有装修垃圾、绿化垃圾、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和垃圾焚烧场的飞灰。但在现场发现,填埋场东侧导气笼附近有疑似废机油沾染物的垃圾,并伴有刺鼻性气味;二是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厂污泥进场填埋未建立台账;三是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维护不到位,2015年运行至今,仅2021年8月进行一次反渗透膜更换,且2021年3月份之前在线监测数据缺失,存在排水不达标风险”。
二、整改实施主体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
三、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1:加强垃圾填埋场入场车辆及垃圾的分类监督管理,严禁将不能填埋处置的废弃物随意拉运进场填埋。
整改情况:2022年11月13日德宏宏宇实业集团升盈物资有限公司组织人员对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的该区域内的倾倒的汽车拆解后疑似废机油沾染物进行清理,共清理14.37吨,暂存于德宏宏宇实业集团升盈物资有限公司在大湾村建设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场危废暂存间内,该区域内沾染物已全部清理完毕,并将填埋场内的疑似废机油沾染物采样送检,检测结果为不属于危废垃圾。该问题现已整改完成。芒市综合执法局将加强垃圾填埋场入场车辆及垃圾的分类监督管理,严禁将不能填埋处置的废弃物随意拉运进场填埋。
整改措施2:每次进场填埋的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厂污泥必须过磅,并做好签证记录,每月进行一次汇总。
整改情况:污水处理厂污泥进场填埋未建立台账问题已整改完成。对每次进场填埋污水处理厂污泥必须过磅,并做好签证记录,每月进行一次汇总。
整改措施3:加大对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日常巡查力度,如发现设备运行产水率下降明显,产水水质异常等现象及时维修,对破损及堵塞现象严重的设备及时更换。
整改情况:根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HJ353-2019)》等8项有关水污染在线监测的标准及技术规范,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0〕118号文件关于贯彻水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有关技术规范通知,新修订标准和技术规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设施的升级改造。因原有水质在线监测设备不能满足新标准,芒市综合执法局于2021年2月底对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进行升级更换,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维护不到位及在线监测数据缺失,存在排水不达标风险问题已整改完成。今后将持续加大对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日常巡查力度,规范渗滤液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换配件等台账;每月对在线监测数据进行下载保存,确保达标排放。
四、验收情况
2023年12月6日,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开展了“两污”治理问题(序号196号):芒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监管不到位反馈问题整改核查验收。此项问题整改到位,已达到验收要求,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现将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692-3089945
联系地址:芒市五云路37号
芒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8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