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德宏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芒市大队现对2023年11月30日前暂扣至今仍未依法接受处理的涉案车辆1辆:蓝色“江淮牌”,发动机号码73013945,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LJ16AA33277015471依法进行公告。请案件当事人或者车辆所有人持相关手续或证件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2024年2月10日之前)到德宏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芒市大队接受处理。经公告六十日后仍不来处理的,将依法对暂扣的车辆进行处置。
德宏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芒市大队
2023年12月12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