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德宏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芒市大队关于对逾期未处理暂扣车辆进行依法处理的公告

浏览量:19180   作者:  日期:2023/12/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德宏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芒市大队现对2023年11月30日前暂扣至今仍未依法接受处理的涉案车辆1辆蓝色“江淮牌”发动机号码73013945,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LJ16AA33277015471依法进行公告。请案件当事人或者车辆所有人持相关手续或证件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2024年2月10日之前到德宏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芒市大队接受处理。经公告六十日后仍不来处理的,将依法对暂扣的车辆进行处置。

 

 

德宏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芒市大队

2023年12月12

 

文章来源:德宏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芒市大队
上一篇:芒市2015—2023年自然保护地生态问题整改销号完成情况公示 下一篇:芒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南木冷河、芒东山河变更后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示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承办: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热线:0692-2121519 
滇ICP备17006904号-1  地址:芒市斑色路26号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常见问题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92-2121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