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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南木冷河、芒东山河变更后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示

浏览量:19821   作者:  日期:2023/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1951要求2023在州对市所属管辖内河湖名录复核工作中发现南木冷河发源地与原水利部系统上的芒市南木冷河发源地不一致有关部门商议决定芒市南木冷河发源地以三台山乡方向为该河道发源地原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中的南木冷河发源地作为该河道的支流发源地为依法划定我市河流管理范围明确河流管理边界线现对南木冷河芒东山河变更后的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予以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征询公示时间自2023126日至1212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示后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芒市水利局

特此公示

 

联系人及电话  斌  0692-2117436

邮箱dhmshzb@163.com

地址芒市目瑙纵歌路6芒市水利局

附件1.芒市南木冷河芒东山河管理范围划定公示图

2.芒市南木冷河、芒东山河变更后的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点击可下载)

 

 

 

芒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126

文章来源:芒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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