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芒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芒市赋予云南芒市产业园区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2023年版)的决定》,为便于各级各有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以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文件内容,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3年8月15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布云南省开发区和滇中新区赋权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决定》,2023年11月9日德宏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公布德宏州开发区赋权事项目录(2023年版)的决定》(德政发〔2023〕24号)。芒市对照《云南省开发区和滇中新区赋权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和《德宏州开发区赋权事项目录(2023年版)》结合云南芒市产业园区工作实际,经过意见征求,形成《芒市赋予云南芒市产业园区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园区赋权目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以《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芒市赋予云南芒市产业园区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2023年版)的决定》印发实施。
二、目标任务
通过《园区赋权目录》的公布,赋予云南芒市产业园区更大改革创新自主权,进一步激发芒市市场活力,优化园区营商环境,推动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为芒市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内容
《园区赋权目录》共有赋权市直单位8个,赋权事项23个主项共38个事项并按照省政府要求明确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其中行政许可30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7项,均赋予云南芒市产业园区承接实施。
四、与上级文件的异同
《园区赋权目录》根据《云南省开发区和滇中新区赋权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中40个省、州、县一体赋权事项中结合云南芒市产业园区实际,选取了38个事项作为赋权事项。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