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国有小地块存量有上万宗,存量较大,政府短期内难以收储。目前群众自建房需求强烈,经调查研究可采取城市更新、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等措施逐步消化完善小地块。《芒市国有小地块规划技术管理意见(试行)》自2021年5月31日实施以来,芒市国有小地块规划管理工作进展有序,取得一定的成效,经评估后仍可继续实施,但需对部分文字表述及指标管控内容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为贯彻落实《中共德宏州委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州城镇规划区内住房用地管理的决定》(德发〔2005〕12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德政发〔2018〕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规划审批条件,提高规划审批效率,加强规划管理制度建设,合理布局城市居住空间,打造宜居宜业生态田园城市,建设美丽芒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德宏州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对《芒市国有小地块规划技术管理意见(试行)》进行修改完善,我局起草了《芒市国有小地块规划技术管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0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