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芒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于2019年10月12日正式颁布实施以来,我市殡葬改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要求,目前《芒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至今已满3年,其在实施过程中有部分条款内容与社会快速发展不相适应,加之几年来殡葬改革工作出现新情况、新变化,现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和《德宏州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意见》等规定,结合芒市实际情况对《细则》进行修订。
二、主要内容
《细则》修订后共有十章,六十五条内容,就加强殡葬管理,规范殡葬行为提出了总体要求。主要内容为:
第一章:总则。包含第一至第十条,主要对细则制定及修订的依据、原则、目标和有关部门职能职责进行了明确。
第二章:殡葬设施管理。包含第十一条至第十六条,主要对殡葬设施的审批程序和禁止事项进行了规定。
第三章:殡葬服务管理。包含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五条,主要对殡仪服务价格收费、业务开展和遗体处理进行了规定。
第四章:丧事活动管理。包含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条,主要对丧事活动、遗体外运和祭扫方式进行了规定。
第五章:殡葬设备和丧葬用品管理。包含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二条,主要对丧葬用品的制造和销售进行了规定。
第六章: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包含第三十三条至第四十六条,主要对建设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所需材料、建设标准、公益属性的体现、安葬对象、墓穴证的管理发放、定价原则及管理费的收取等情况进行了规定和要求。
第七章:监督检查。包含第四十七条至第五十二条,主要对殡仪馆、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殡仪服务站等殡葬服务机构日常监管、年检和违规处置进行了规定。
第八章:责任追究。包含第五十三条至第六十条,主要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对违反本《细则》相关规定的,进行处罚和处理。
第九章:奖补政策。包含第六十一条至第六十三条,主要对火化奖励和火化补助标准、领取范围、人员类别和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死亡抚恤金办理所需材料进行明确。
第十章:附则。包含第六十四条至第六十五条,主要对细则的试行时间和最终解释权进行的明确。
相关术语解释。殡葬设施主要包括:殡仪馆、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骨灰堂(塔)、殡仪服务站(为群众提供治丧的场所)等。
三、征求意见情况和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征求意见情况
2022年10月17日,分别向市发改局、勐焕街道等87个单位和部门发函进行了意见征求,其中,52家单位在限定时间内进行了书面回复无意见,29家单位未按时限回复后经确认均无意见。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教体局、遮放镇、遮放农场、市建投公司6家单位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民政局根据相关意见建议对《细则》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需要说明的情况
2022年11月28日,组织市发展改革局、市林草局等9家单位相关专业人员召开了专家论证会。会议认为,《细则》的修订政策依据充分、内容详实,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初步同意通过,建议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