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芒市委 芒市人民政府印发了《2022年芒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为便于理解《报告》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三条:“每年4月1日之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应当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每年3月1日之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相关规定,对照《德宏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把握重点任务,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蹄疾步稳、有序推进,研究起草了《报告》。
二、主要内容
《报告》共分三部分,主要内容为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一是坚持思想引领,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全力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三是夯实制度基础,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四是规范文明执法,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五是构建职责明确,依法全面优化政府职能。六是明确普法重点,持续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七是聚焦纠纷化解,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八是突出公平正义,全面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个别乡镇和部门对法治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门、乡镇法制审核能力弱,部门法律顾问发挥作用不够;对历史遗留的违法行为,执法力量不够、涉及面广,执法难度较大;法治宣传还存在盲区;我市公职律师规模小、比例低、数量少;基层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能力与现实执法需要不相适应;涉外法律人才存在缺口等。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三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四是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五是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六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七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