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21〕26号)要求,现对督察反馈的“云南省小水电生态流量方面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反馈意见指出:“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均指出云南省小水电生态流量方面存在问题,云南省上报已全部完成整改。督察发现,云南省水利部门在整改中重平台建设轻实际效果,“只搭台不唱戏”,一些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不足、监控设施位置不准确等问题没有被及时纠正。2021年5月,监控平台显示,1644座水电站中,生态流量未达标182座,数据停报183座,未接入3座,未接入视频或图像71座,存在问题的比例达到26.7%。督察组抽查50座显示“达标”的水电站,发现有26座存在生态流量与显示数据不符、监控设施安装不合理等问题。玉溪市南盘江流域红石岩、鲊起等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长期未达到核定要求,南盘江干流河道减水严重”。
二、整改责任单位
市委、市政府
三、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措施1:“2021年9月底前,根据德宏州出台的《德宏州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工作方案》,细化芒市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管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电站业主主体责任“三个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整改情况:为贯彻落实《德宏州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工作方案》,全面巩固小水电站清理整改成果,确保足额稳定泄放生态流量,保障河道下游生态用水安全。2021年初,芒市就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和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进行了统筹部署,全面落实“三个责任”,明确了市政府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职责,企业主体责任,夯实监管工作基础,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建立了重点监管目录清单。
整改措施2:“2021年12月底前,对有生态流量泄放要求的28座水电站进行全面排查,细化问题类型,制定整改措施,扎实抓好排查发现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芒市已于2021年12月底前对各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设施进行了实地查勘,并制定了“一站一策”方案,目前32座小水电站中除2座在建电站(平河三级、团结电站)暂无生态流量泄放要求、2座尾水电站(果朗河电站技改增容工程、弯腰树尾水电站)无生态流量泄放要求外,其余28座电站均已完成改造或完善(其中平河二级水电站目前还未并网发电运行,该电站的情况以上报上级水利部门),并已安装生态流量下泄监控、监测设施设备。
整改措施3:“强化日常监管。市水利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通过生态流量监管平台抽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加强对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情况进行监管,对发现问题实行“一问题一清单”督促电站业主立行立改,确保落实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2022年来,芒市围绕小水电站“一站一策”方案、生态流量整改、监管平台运行等六个方面内容,对全市小水电站进行生态流量泄放监管,建立问题清单,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要求企业作出整改,保证生态流量泄放数据上传率和达标率。目前除宏力电站地处芒海镇边境线,生态流量监测设备信号受限制或不稳定,目前能上传数据,视频和图片实行人工上传生态流泄放量外,其余电站生态流量上传正常。
整改措施4:“严格考核工作。将生态流量监督管理纳入河(湖)长制工作范围和考核内容,实施常态化管理,抓好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整改情况:芒市生态流量监管工作已纳入德宏州河(湖)长制工作范围和考核范畴,已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抓好落实。
四、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11月25日,芒市水利局牵头组织开展了“云南省小水电生态流量方面问题整改不到位”反馈问题整改验收,一致同意该问题通过验收。
现将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芒市水利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2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芒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692-2117435
联系地址:德宏州芒市目瑙纵歌路6号
芒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5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