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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芒政办发〔2022〕15号 关于印发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9832   作者:  日期:2022/5/17

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广大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利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确保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更好地使家长学生和社会及时了解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下面2022年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以下解读

方案出台的背景

随着芒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叠加周边县市疫情影响外来务工人员不断增加城区周边乡镇州内其他县的一些群众选择到芒市城区购房安居还有不少农村青壮年进城经商务工创业造成芒市城区常住人口规模迅速膨胀有入学需求的适龄儿童数量迅速增加适龄儿童的城区小学入学需求与城区小学学位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

近年来为解决城区学校学位不足的问题芒市人民政府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先后新建了芒市第五小学第六小学第七小学将芒核小学印金小学纳入城区小学管理更名为第八小学和第九小学将芒市第十小学第十一小学建设纳入芒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同时新建改扩建了一批乡村中小学学校的教育设施配备和教育信息化水平有了显著提升并通过深化学区制改革推进城乡学校联盟办学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加大教师交流轮岗力度等举措引导城区优秀教师向乡村流动师资配置更为均衡乡村中小学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如期实现了芒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目标

方案出台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第22)、《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相关规定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芒市城区小学招生行为维护城区小学招生秩序保障每一名学生在报名入学编班的全过程公平立足于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际芒市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三、芒市城区小学的招生对象

芒市城区小学主要招收招生片区户籍人口中的适龄儿童在招生片区租住且户籍在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周边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属地学校就近入学有空余学位时可招录在招生片区长期居住的外来务工和经商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当城区小学招录满额后片区内仍有适龄儿童未被招录安排到周边小学入学或回户籍地学校入学

四、芒市城区小学招生的报名条件

在报名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户籍和居住地条件

户籍条件

1.招生片区户籍适龄儿童应当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转入招生片区自有住宅的截止时间为当年630户籍转入招生片区租住住宅或社区集体户的自转入之日起24个月后享有招生片区户籍入学待遇

2.其他外来户籍适龄儿童应当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居住地条件

1.在招生片区常住

2.其他外来户籍租住家庭中的适龄儿童需随父母在招生片区实际居住36个月及以上时间父母具备接送上下学条件的可在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参与招录

3.2020年开始除公租房外招生片区内每套住宅6年内(含6年)只能提供1个学位,同一家庭不受限(适龄儿童父母应在城区所有小学招生片区内无其他自有住宅)。

4.租住的租房户在城区所有小学招生片区内无自有住宅房屋出租人单位必须与辖区派出所签订芒市出租房治安责任保证书》,租住单元住宅的必须一户一租具备居住条件

5.在南蚌小区公租房租住的家庭租房者必须是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租住时间达12个月及以上

芒市城区小学招生报名需提供证明材料

家长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报名条件确定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用于网络报名和资格复审

招生片区户籍家庭

1.提供户口簿

2.提供居住地证明

⑴有自有住宅家庭提供住宅或商住商业性质的房产不认可为住宅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和门牌证产权人必须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产权人为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适龄儿童父母应在城区所有小学招生片区内无其他自有住宅);

⑵无自有住宅家庭提供在城区所有小学招生区域无自有住宅证明和居住备案表

其他外来户籍家庭

1.提供户口簿

2.提供居住地证明

⑴有自有住宅的家庭提供住宅或商住商业性质的房产不认可为住宅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和门牌证产权人必须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产权人为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适龄儿童父母应在城区所有小学招生片区内无其他自有住宅);

⑵无自有住宅家庭提供居住证或居住备案表

南蚌公租房住户

在南蚌小区公租房租住的家庭提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可的租房合同

其他

特殊对象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芒市城区小学的招录办法

实行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复审分批次网络录取和网络公布结果的方式招录

在报名网站开通时限内根据招生区域和报名条件填报一个志愿报名成功后按要求到学校进行资格复审确认报名信息属实的在网络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正式招录

根据报名条件和招生计划先招录招生片区户籍适龄儿童有空余学位时再招录其他外来户籍且满足实际居住地和居住时间要求的适龄儿童

学校在招录招生片区户籍适龄儿童时优先招录家庭有自有住宅的适龄儿童再招录家庭无自有住宅的适龄儿童因片区学校学位不足未被招录的户籍适龄儿童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城区小学按相应条件招录

学校在招录其他外来户籍适龄儿童时优先招录家庭有自有住宅的适龄儿童因片区学校学位不足未被招录的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城区小学按相应条件招录若城区小学学位充足在完成有自有住宅家庭适龄儿童招录后再招录家庭无自有住宅的适龄儿童当城区小学学位招录满额后仍有适龄儿童未被招录安排到周边小学入学或户籍地学校入学

按批次招录时同一家庭已有孩子在同一学校就读现仍居住在该学校招生片区的在本批次中优先招录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指标时直接招录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多于招生指标时按批依次招录同等条件无法全部招录的采取由网络系统线上自动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招录对象

在资格复审中确认报名信息弄虚作假的取消城区小学报名资格

芒市城区小学招生计划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时间

2022年芒市城区小学具体招生计划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时间参照2022年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家长可关注芒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平台仔细阅读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和招生通告等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准备

芒政办发〔2022〕15号 关于印发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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