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广大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利。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确保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更好地使家长、学生和社会及时了解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下面,就2022年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以下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随着芒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叠加周边县市疫情影响,外来务工人员不断增加,城区周边乡镇,州内其他县(市)的一些群众,选择到芒市城区购房安居,还有不少农村青壮年进城经商、务工、创业,造成芒市城区常住人口规模迅速膨胀,有入学需求的适龄儿童数量迅速增加,适龄儿童的城区小学入学需求与城区小学学位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
近年来,为解决城区学校学位不足的问题,芒市人民政府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先后新建了芒市第五小学、第六小学、第七小学,将芒核小学、印金小学纳入城区小学管理,更名为第八小学和第九小学,将芒市第十小学、第十一小学建设纳入芒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同时新建、改扩建了一批乡村中小学,学校的教育设施配备和教育信息化水平有了显著提升,并通过深化学区制改革,推进城乡学校联盟办学,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加大教师交流轮岗力度等举措,引导城区优秀教师向乡村流动,师资配置更为均衡,乡村中小学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如期实现了芒市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目标。
二、方案出台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第22号)、《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相关规定。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芒市城区小学招生行为,维护城区小学招生秩序,保障每一名学生在报名、入学、编班的全过程公平,立足于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际,芒市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三、芒市城区小学的招生对象
芒市城区小学主要招收招生片区户籍人口中的适龄儿童。在招生片区租住且户籍在城区小学招生片区周边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属地学校就近入学。有空余学位时,可招录在招生片区长期居住的外来务工和经商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当城区小学招录满额后,片区内仍有适龄儿童未被招录,安排到周边小学入学或回户籍地学校入学。
四、芒市城区小学招生的报名条件
在报名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户籍和居住地条件:
(一)户籍条件
1.招生片区户籍。适龄儿童应当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转入招生片区自有住宅的,截止时间为当年6月30日。户籍转入招生片区租住住宅或社区集体户的,自转入之日起,满24个月后享有招生片区户籍入学待遇。
2.其他外来户籍。适龄儿童应当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二)居住地条件
1.在招生片区常住。
2.其他外来户籍租住家庭中的适龄儿童,需随父母在招生片区实际居住36个月及以上时间,父母具备接送上下学条件的,可在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参与招录。
3.从2020年开始,除公租房外,招生片区内每套住宅6年内(含6年)只能提供1个学位,同一家庭不受限(适龄儿童父母应在城区所有小学招生片区内无其他自有住宅)。
4.租住的租房户在城区所有小学招生片区内无自有住宅,房屋出租人(单位)必须与辖区派出所签订《芒市出租房治安责任保证书》,租住单元住宅的必须一户一租,具备居住条件。
5.在南蚌小区公租房租住的家庭,租房者必须是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租住时间达12个月及以上。
五、芒市城区小学招生报名需提供证明材料
家长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照报名条件,确定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用于网络报名和资格复审。
(一)招生片区户籍家庭
1.提供户口簿;
2.提供居住地证明:
⑴有自有住宅家庭,提供住宅或商住(商业性质的房产不认可为住宅)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和门牌证,产权人必须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产权人为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适龄儿童父母应在城区所有小学招生片区内无其他自有住宅);
⑵无自有住宅家庭,提供在城区所有小学招生区域无自有住宅证明和居住备案表。
(二)其他外来户籍家庭
1.提供户口簿;
2.提供居住地证明:
⑴有自有住宅的家庭,提供住宅或商住(商业性质的房产不认可为住宅)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和门牌证,产权人必须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产权人为其他法定监护人的,适龄儿童父母应在城区所有小学招生片区内无其他自有住宅);
⑵无自有住宅家庭,提供居住证或居住备案表。
(三)南蚌公租房住户
在南蚌小区公租房租住的家庭,提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可的租房合同。
(四)其他
特殊对象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六、芒市城区小学的招录办法
实行网络报名、现场资格复审、分批次网络录取和网络公布结果的方式招录。
(一)在报名网站开通时限内,根据招生区域和报名条件,填报一个志愿。报名成功后,按要求到学校进行资格复审。确认报名信息属实的,在网络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正式招录。
(二)根据报名条件和招生计划,先招录招生片区户籍适龄儿童。有空余学位时,再招录其他外来户籍且满足实际居住地和居住时间要求的适龄儿童。
(三)学校在招录招生片区户籍适龄儿童时,优先招录家庭有自有住宅的适龄儿童,再招录家庭无自有住宅的适龄儿童。因片区学校学位不足未被招录的户籍适龄儿童,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城区小学按相应条件招录。
(四)学校在招录其他外来户籍适龄儿童时,优先招录家庭有自有住宅的适龄儿童,因片区学校学位不足未被招录的,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城区小学按相应条件招录。若城区小学学位充足,在完成有自有住宅家庭适龄儿童招录后,再招录家庭无自有住宅的适龄儿童。当城区小学学位招录满额后,仍有适龄儿童未被招录,安排到周边小学入学或户籍地学校入学。
(五)按批次招录时,同一家庭已有孩子在同一学校就读,现仍居住在该学校招生片区的,在本批次中优先招录。
(六)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指标时,直接招录。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多于招生指标时,按批依次招录。同等条件无法全部招录的,采取由网络系统线上自动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招录对象。
(七)在资格复审中确认报名信息弄虚作假的,取消城区小学报名资格。
七、芒市城区小学招生计划、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时间
2022年芒市城区小学具体招生计划、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时间参照《2022年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家长可关注芒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平台,仔细阅读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实施细则和招生通告等,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准备。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