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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芒市实施禁渔区及禁渔期的通告》

浏览量:12229   作者:  日期:2022/3/1

为切实保护和恢复我市渔业资源,维护渔业资源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渔业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禁猎禁渔的通告》(德政告20181号)精神,结合芒市实际,发布《芒市实施禁渔区及禁渔期的通告》。

一、禁渔期时间

2022310:00--202263024:00为禁渔期。

禁渔区范围

禁渔区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水域 

永久禁渔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场公益林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永久禁渔区

禁渔事项

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在禁渔区和禁渔期进行捕捞,严禁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资源行为


芒政告〔2022〕3号 关于实施禁渔区及禁渔期的通告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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