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放镇、芒市镇、风平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芒市2020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11月3日
芒市2020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种药〔2020〕19号)和《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第二批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德财农〔2020〕69号)要求,特制定芒市2020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部署要求及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总体要求,按照“宜粮则粮、应种尽种”的原则,着力防止调减粮食改种经济作物、弃耕、废耕的倾向,聚焦粮食生产重点区域,集中连片推进,细化扶持政策,强化科技支撑,把耕地轮作与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开展“粮食+豆类”作为科技增粮的示范样板,着力构建符合实际、有区域特色、可常态化实施的耕地轮作制度,巩固提升粮食产能,确保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稳粮增收转方式、提质增效可持续”为目标,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生产现状、发展要求等进行耕地轮作,坚持“宜粮则粮、应种尽种”的原则,着力防止减粮食改种经济作物、弃耕、废耕的倾向,确保粮食能产得出、供得上。
(二)坚持集中连片,提升轮作效能。围绕粮食生产功能区,突出水稻、豆类作物主产区进行规模连片布局,轮作地块重点选择大春为水稻(玉米),小春为豆类、鲜食玉米的区域,以不影响农民收入为前提,建立健全耕地轮作政策框架,支持农民开展轮作,集中打造万亩轮作示范片,千亩轮作示范区,百亩轮作试验区。
(三)尊重农民意愿,稳妥有序实施。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以农民为主体,鼓励以大户、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为单元,集中连片推进,确保有成效、可持续。
三、农业生产情况
芒市是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首府,地理位置为北纬24°05′~24°39′、东经98°01′~98°44′之间,2019年总人口 42.8万人,从事农业人口20.4万人,全市国土面积2987 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9.79万亩,辖 5镇6乡1街道1农场,境内最高海拔 2874 米,最低 560米,年均降雨量1680 毫米,年平均气温19.5℃,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具有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干湿两季分明的气候特点。主要粮食作物为水稻、玉米、马铃薯、豆类,2019 年粮播面积55 万亩,产粮 21.9万吨(其中:水稻 25 万亩、玉米21.5万亩、马铃薯4.7万亩、豆类 3.5万亩、其它0.3万亩)。
在近些年的科技示范推广及生产实践中,芒市已逐渐形成“水稻(玉米)-豆类”、“水稻-鲜食甜玉米-豆类”、“水稻-马铃薯-绿肥(小葵子)”等高效栽培轮作模式,经济效益十分可观。全市水稻、豆类、鲜食甜玉米种植形成一定的商品化、产业化,2019年豆类种植3.2万亩,平均亩产值4550元。通过近3年轮作尝试,积累了经验,探索了模式,为耕地轮作制度试点任务完成奠定了基础。
四、建设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开展3万亩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农作物总产量8.4万吨,平均单产2800公斤,集成一套高质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轮作技术模式,保护耕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水稻、豆类、鲜食甜玉米产业科学持续稳步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五、工作内容
(一)技术模式
采用“水稻(玉米)-豆类”、“水稻-鲜食甜玉米-豆类”、“水稻-马铃薯-绿肥(小葵子)”轮作模式,积极调整种植结构,优化轮作模式,实现改良土壤、提升地力,减少无效供给、增加有效供给,推行水稻与豆类、水稻与鲜食甜玉米作物等轮作模式,达到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耕地质量,巩固粮食产能。按照打造绿色食品牌的要求,注重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技结合,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将绿色发展贯穿于轮作全过程,推进绿色种植,打造绿色品牌。
(二)项目建设内容
1.2020年5月—2021年5月,在芒市风平镇、遮放镇、芒市镇相对集中连片的区域开展3万亩耕地轮作制度试点,采用“水稻(玉米)-豆类”“水稻-鲜食甜玉米-豆类”“水稻-马铃薯-绿肥(小葵子)”轮作模式,以绿色理念为引导,在项目区全面推行节肥节药节水技术,保护耕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农产品产值,示范带动全市种植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2.分别在风平镇设置耕地质量监测点1个,在遮放镇设置耕地质量监测点1个,在芒市镇设置对照监测点1个,按照省级监测要求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工作,并设置监测点标志。
3.2020年在芒市3万亩轮作试点区域内探索试点“水稻-马铃薯-绿肥(小葵子)”耕地轮作模式50亩,增加土壤有机质,培肥地力,巩固提升粮食产能。
4.开展技术培训。围绕轮作模式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合理安排作物茬口、轮作模式、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玉米育苗覆膜移栽技术、无公害豆类栽培技术等科技培训,培训20场次,培训人员1400人次。通过技术指导培训,提高农民对耕地轮作制度的认识和栽培生产技术水平。
(三)补助对象和标准
规划区范围内自愿参加耕地轮作制度试点的种植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对象是实际生产经营者,试点面积3万亩,每亩补助标准150 元,补助资金450万元。
(四)补助方式
资金将按照财政部、农业部有关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要求,统筹用于耕地轮作肥料和服务的补助,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统一采购,做到专款专用。
(五)实施步骤
1.落实试点地块。各试点镇要选择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的村承担耕地轮作制度试点任务,鼓励以村、组为单位,集中连片推进,积极引导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参与试点,确保及时上报试点地块四至信息。
2.签订轮作协议。原则上由试点乡级政府与参与试点的农户、新型经营主体一次性签订协议期为3年的轮作协议,充分尊重和保护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享有的土地经营权益,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试点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轮作协议要报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存档。
3.填报四至信息。各试点乡、镇要在土地确权登记基础上,及时上报轮作试点地块的四至边界信息。农业农村部将根据两年同期卫星影像,对轮作试点地块开展卫星遥感监测,跟踪监测轮作地块面积和种植作物变化,与试点地区上报的耕地轮作制度试点数据进行比对,为监督试点工作提供客观依据。
4.兑付补助资金。根据轮作试点面积,按照每亩150元的补助标准,用于有机肥(微生物菌剂)补助及配套社会化服务。乡级政府组织村级做好轮作地块和补助面积核实确认、登记公示,建立完善的工作台账和电子档案。轮作试点补助面积和补助方式在村委会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应的补助方式及时对承担试点任务的农户、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补助。
(六)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第二批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非贫困县)的通知》(德财农〔2020〕69号)文件要求,下达项目资金450万元,按照项目资金支持环节,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开展3万亩耕地轮作制度试点,计划投入资金450万元,用于有机肥(微生物菌剂)补助及配套社会化服务,其中:
1.补助有效活菌数≥2亿/g、有机质≥45%、N+P2O5+K2O≥5%的微生物菌剂(有机肥)2400吨,补助面积3万亩,计划投资440万元;
2.购买配套社会化服务10万元。其中:科技培训20场次1400人次,每人50元/场次,计划投资7万元;生产技术宣传资料5000份及印制轮作协议等,计划投资3万元。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和市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风平镇、遮放镇、芒市镇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加强指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构建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指导服务。为确保关键技术落实到位,成立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小组,组长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种植业与绿色食品股股长担任,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牵头,市土壤肥料工作站、风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遮放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芒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及相关科技人员组成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试点地块的落实、四至信息的填报、轮作协议的签订、补助物资发放、技术指导及耕地质量监测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试点区域分区域、分作物落实耕地轮作制度模式,开展技术指导和巡查,指导农民尽快掌握技术要领,做到科学轮作。在关键农时季节,及时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巡回指导、测产验收等,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同时,积极做好市场价格、供需形式、销售渠道等相关信息服务,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生产,促进产销衔接。
(三)统筹谋划布局。根据市农业生产实际,在风平镇、遮放镇、芒市镇统筹谋划布局耕地轮作试点工作,充分考虑农民意愿,正确引导农民采用“水稻(玉米)-豆类”、“水稻-鲜食甜玉米-豆类”、“水稻-马铃薯-小葵子”轮作模式进行全年农业生产安排,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保障轮作试点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
(四)主要技术措施。根据项目要求,围绕耕地轮作的总体目标,结合芒市水稻、鲜食甜玉米、豆类生产实际,采取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玉米育苗覆膜移栽技术、无公害豆类栽培技术、绿色防控可持续治理技术、机耕机耙机防等技术。通过开展耕地轮作试点示范促进各类技术的综合应用,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农机化程度,实现农作物高产高效的总体目标。
(五)强化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将项目的相关文件和影像资料归档立卷,以备查阅。做好宣传展示和监督检查。同时,加强工作调度,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做好信息填报。
(六)资金管理措施。各项资金安排的补助部分原则上以实物方式进行补助,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农业部、财政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支出方向使用,不得截留或挪用,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七)注重项目结合。利用耕地污染治理、水稻、玉米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对轮作效果好的区域,优先配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耕地质量监测点,提升农产品产值,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八)做好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耕地轮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试点工作,激发试点地区群众广泛参与轮作工作的热情。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轮作的积极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九)强化监督考核。项目结束后,及时提交项目总结和绩效自评报告,报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对芒市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七、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项目实施后,在“水稻(玉米)-豆类”“水稻-鲜食甜玉米-豆类”轮作茬口安排下,配套育苗技术及机械化推广运用,可使作物增产5%-8%;耕地轮作对提高土壤肥力和改善土壤结构效果明显,作物病虫草害明显减轻,减少农药、化肥运用成本,实现节本增效。
(二)社会效益
1.利用农业资源,合理的耕地轮作,可以有效地提高农作物产量、提高土地收获指数。
2.根据农作物的生理生态特性,在耕地轮作过程中前后作物搭配,茬口衔接紧密,既有利于充分利用土地、水、光、热等自然资源,又有利于合理使用机具、肥料、农药、灌溉用水以及资金等社会资源,耕地轮作是经济有效提高产量的一项重要农业技术措施。
(三)生态效益
1.减轻农作物的病虫草害,从而达到减轻农作物病害和提高产量的目的。
2.协调、改善和合理利用茬口,可以协调前后茬作物养分的供应,使作物均衡地利用土壤养分,充分发挥土壤肥力的生产潜力。
3.培肥了地力。通过种植豆科作物,发挥了豆科作物根瘤固氮作用,培肥了耕地地力,实现了用地养地相结合。
4.该项目通过选用抗病强的主导品种和选用保健栽培主导技术,增施生物有机肥,减少化肥和农药用量,减少和控制面源污染,达到保护和提高耕地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保持我市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源文件:市政府办便签〔2020〕687号 关于印发芒市2020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点击可下载)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