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遮放农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同时我国将进入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阶段、踏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抓好2021年冬季农业开发工作意义重大。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芒市冬季农业开发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筑牢农业基础盘。围绕“巩固、增强、提升、畅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全市高原特色现代化农业高质量发展与打造绿色食品牌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资源环境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着力调整优化结构,提升发展质量,拓展外销市场,全面推进冬季农业开发绿色化、规模化、组织化、商品化、品牌化发展。尊重农业发展规律,节约利用资源,保护产地环境,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全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业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保障农产品供给为重点。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稳生产、保供给”,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生产基础稳定不滑坡、“菜篮子”产品供应丰富多样不断档;二是坚持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进一步优化优势产业结构,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千方百计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三是坚持以外向型产业开发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使冬季农业开发重点转向市场容量大、单位产出高、经济效益好的优势外向型规模产业;四是坚持以新型经营体系牵引发展为动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大胆探索,加快农业新型经营体系建设,促进农业营销方式转变,增强冬季农业开发的活力,确保冬季农业开发可持续发展;五是坚持以完善社会化服务为保障。不断加强对冬季农业开发的公共性社会服务,鼓励发展私营服务和经济组织的服务,使冬季农业开发始终贯穿于社会化服务之中;六是坚持以尊重农民意愿为根本。始终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充分尊重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维护农民利益,提高农民自愿参与冬季农业开发的积极性。
三、目标任务
全市2021年计划冬农开发总面积35.74万亩,较上年实际完成 36.27万亩减少0.53万亩,减少1.46 %;实现农产品开发总量41.09万吨,较上年实际完成39.95万吨增加1.14万吨,增幅2.85%;总产值达到10.87 亿元以上,较2020年的10.46亿元,增加0.41亿元,增幅3.91%。
(一)夏粮作物:计划完成种植面积7.3万亩,较上年实际完成增加0.25万亩,增幅3.55%;总产量达2.65万吨,较上年实际完成增加0.13万吨,增幅5.16%;平均单产363公斤,较上年实际完成增加6公斤,增幅1.68%。
(二)经济作物:计划种植面积 28.44万亩,其中:油料(油菜)种植面积0.24万亩,烟叶4.86万亩,冬早蔬菜20万亩(鲜食玉米11.5万亩),西甜瓜1.7 万亩,种草养畜1.4万亩,其他经济作物0.24万亩。
以上任务指标分解情况,详见附表。
四、主要措施
(一)突出特色优结构。随着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全市内外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及订单农业的快速发展,冬马铃薯、冬早蔬菜(含鲜食玉米)、冬春烟叶已成为我市冬季农业开发三大优势作物品种。在认真总结多年冬农开发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基础上,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布局,聚集三大优势作物,形成规模化生产;突出特色作物,积极打造一县一业、一乡一品,不断提高优势特色作物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二)绿色科技强支撑,发挥农机提效益。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高投入、高消耗,资源透支、破坏环境、过度开发的生产模式,加大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生产技术研究示范应用,重点加强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精量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施肥技术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做好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和废弃农膜的回收再利用;实施秸秆过腹增值、养分还田等综合利用技术,全面推进绿色生产基地建设;要通过举办绿色生产示范样板,推广绿色生产集成技术,示范带动绿色化生产,为冬农绿色发展提供有效技术支撑。充分利用我市农机装备优势,大力发挥农机在冬农开发中的作用,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降低劳动强度,节约成本,提高效益。引进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新机具,在全市进行试验示范推广,促进冬季农业产业发展。
(三)监管农资强保障。强化农业生产资料源头治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加强对鲜食玉米、冬马铃薯及其它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销售环节的种子质量、品种审定、标签标识、档案建立、台账等内容开展种子市场监督专项检查,重点打击假劣种子,整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等行为,整顿和净化种子市场环境。治理种子生产源头,依法严肃查处涉嫌假冒侵权种子,防范假劣种子入市下田,保障我市2021年冬季农业生产用种安全;加大农药市场的检查力度,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不具备经营资质的门店、违法经营高毒农药、禁限用农药、“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不全、假冒伪造登记证、登记证过期及任意扩大使用范围等不合格农药产品查处为重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严格查处、打击在蔬菜等食品中擅自违法添加其他禁、限用高毒农药的假劣产品,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查处不合格农药品种,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紧盯冬季大宗用肥品种复合肥、尿素、钾肥、有机肥等肥料产品的经销商资质、销售台账、产品质量、包装标识等开展监督检查。对产品不符合肥料登记证内容、含量不足、重金属超标的相关产品依法严厉查处;强化源头管理,疏堵结合控膜,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厚度在0.01mm以下的地膜,从源头上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结合秸秆禁烧工作,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覆盖栽培技术,示范推广直播、集中育秧、果园生草覆盖、可降解地膜等节膜和替代技术。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试点,有效解决废旧农膜“出路”问题。
(四)龙头引领增效益。各级、各部门要努力引进、扶持和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激活一片区域、壮大一个产业、带动一方农民,吸引和集聚生产要素,形成产业高地,使之真正成为推进我市冬季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角和生力军,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入股、股份合作、土地托管、订单生产等方式,联农带农创建品种优、技术优、管理优、品质优、价格优的“五优”冬农产品,实现优质优价,让农户分享增值收益。
(五)树立品牌拓市场。不断提高冬季农业产品品质。加快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鼓励农产品商标注册,开展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做强做大一批特色鲜明、市场占有率高的名牌农产品,培育出能促进产品销售、抵御市场风险、拥有忠诚顾客的知名企业品牌。大力培育“芒市精品马铃薯”、“芒市甜玉米”、“芒市高端无筋豆”等公共品牌,打造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优势、有竞争力的具有芒市特色的农产品品牌。以“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带领农民闯市场,以现代服务网络体系为支撑,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全力推动农产品电商平台搭建,借助电商平台,转变传统销售模式,积极探索网红带货促销农产品新模式,拓展销售市场,缩短农产品销售周期,减少销售环节,实现产销无缝对接,在新的销售模式中实现增收得实惠,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六)强化责任重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进一步坚定信心、群策群力、锐意进取、狠抓落实,确保冬季农业开发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要锻造出一支信念坚定、勇担使命、本领高强、扎根农村、立足农业、心系农民、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三农”干部队伍,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促进新时代农业农村农民发展要求的能力。市级成立了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芒市冬季农业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督查、协调冬季农业开发生产各项工作,同时下设办公室于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遮放农场管委会,要及时成立冬季农业开发领导小组,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负责管理、协调辖区内冬季农业开发产前、产中、产后各项服务工作,并出台相应的促进开发的配套政策,做到及早谋划、及早准备、及早动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分工,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层层抓落实,确保开发目标任务完成,为全市冬季农业开发持续向好、农民收入快速增加,农村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芒市2021年冬季农业开发计划表(点击可下载)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11月3日
源文件:芒政办发〔2020〕97号 关于印发2021年冬季农业开发指导意见的通知(点击可下载)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