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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芒市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实施细则》

浏览量:59869   作者:  日期:2020/7/9

出台政策的背景和意义

)《实施细则出台背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要求和国家关于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部署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91精神将实施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进行衔接并轨纳入国家确定的两个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平台内予以保障不再为被征地农民建立单独的养老保险制度消除制度碎片化所有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农户),全部纳入国家确定的两个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平台内予以保障按照原政策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要进行衔接并入实现清零确保全省同步实施

目标任务

按照制度相衔接普遍有保障待遇有提高资金可持续的目标要求2020基本实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与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衔接并轨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范围增强被征地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被征地农民

、《芒市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有七章二十六条具体为总则资格审核认定要素资格审核认定程序参保缴费补助办法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法律责任附则重点内容为

1明确适用范围和先保后征”。被征地农民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2008518日以后被政府依法统一征收而导致全部失地或征地后户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签订征地协议时已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在册人员在册人数以公安机关的户口簿所确认的户籍人口为基准土地承包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的承包面积为基准一户家庭经认定后新出生和新迁入的人口不再认定为被征地农民身份严格执行先保后征要求用地项目业主单位须按照每亩不低于2.5万元的标准足额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

2规范资格审核及认定程序明确不纳入保障范围的人员制定审核认定程序被征地农民以户为单位提供申请认定资料经村民小组初审并公示后报村委会审核委会根据被征地农户土地承包情况及被征地情况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加盖公章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组织所属国土资源所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对村委会上报的被征地农民相关材料进行联审签署意见后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市自然资源局对乡镇街道报送的被征地农民土地征用情况进行审定后交市人社局核定市人社局根据上述各部门审核情况确定保障对象核定待遇及时指导乡镇街道办理参保缴费补助

3明确缴费补助标准和补助办法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按规定享受的参保缴费补助金额一致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按年享受最多不超过15 年的参保缴费补助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不享受参保缴费补助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补助计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发放给被征地农民个人实行记账制管理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补助以缴费补贴的方式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兑现给参保人实行报账制管理

4接续终止缴费补助和待遇领取的相关要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未达到领取待遇时间死亡的退还其个人账户本息未满15年的参保缴费补助不予补助已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扣除其已领取金额后退还其个人账户余额按照原潞西市人民政府第30号公告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其个人缴纳的10%属于可继承部分在参保人死亡的次月停发其享受的被征地待遇扣除其已领取金额后退还其个人账户余额以灵活就业形式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死亡的仅退个人账户资金未满15年的参保缴费补助不予补发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后死亡的被征地农民按照职工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办理被征地农民参保后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其在用人单位按职工身份参保缴费的从单位参保之月起停止参保缴费补助待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续保缴费时给予接续办理参保缴费补助

征地时户口已迁出注销的在校学生现役军人纳入在册人数待其毕业或退役后未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可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给予办理参保缴费补助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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