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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的通知

浏览量:48331   作者:  日期:2020/4/24

各乡镇人民政府勐焕街道办事处遮放农场管委市直各单位

芒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2020424


芒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切实优化和提升全市营商环境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根据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德宏州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的规定结合芒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工作原则

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辖分级办理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职责分工

芒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在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芒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营商办),统筹指导下进行

市营商办负责对州营商办交办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进行统筹处理交由市直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农场具体办理负责对全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投诉举报事项督办影响较大的投诉举报处理事项不定期到投诉率较高的部门和企业开展走访调查

受理与不予受理范围

受理范围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惠企政策落实不力措施不到打折扣搞变通的

2.放管服改革不到位不依法依规履职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且申报资料准备齐全的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的

4.不按照规定提供行政审批服务兑现办理承诺让企业重复跑多头跑的

5.不履行服务承诺执行公务不文明工作作风粗暴态度蛮横生硬的

6.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推诿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给企业造成工作延误或损失

7.利用职权”,或者故意刁难的

8.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情形

不予受理范围

1.匿名投诉举报的

2没有明确投诉举报对象和具体事实理由与请求的

3属于市场主体之间民事纠纷的

4涉及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涉法涉诉等非政务服务范围的

5其他不属于营商环境监督职责范围的

受理办结

受理渠道

州营商办统一设立全州网络投诉举报信箱举报地址http://www.dh.gov.cn/ysts/,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与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和12345政府热线平台建立联动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办理流程

1接收受理州营商办通过网络投诉举报邮箱对符合受理的投诉举报进行受理

2.分级办理市营商办根据州营商办交办的投诉举报件区分问题属性和范围按照属地管辖分级办理的原则2个工作日将投诉举报事项交由有关市直各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农场承办

3.回复反馈承办单位接到交办事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和处理完毕遇投诉举报事项特别重大或特殊情况不能办结的经市营商办同意后视情况适当延长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结果经州市营商办审核同意后由承办单位向实名投诉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

4督办回访对交办到有关单位的投诉举报事项市营商办应按照时限要求进行跟踪督办并适时回访核实听取投诉举报人意见和建议并记录回访结果力求事事有回音项项有结果”。

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建立台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置回应工作各单位要在办公室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统筹处理投诉举报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投诉举报处置回应工作投诉举报办理终结后承办单位应将投诉材料调查情况办理结果等资料整理归档并报市营商办备案一份

认真配合落实整改被投诉举报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情况配合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对于存在问题要举一反三认真落实整改

依法处置严格保密办理投诉举报事项时, 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漏投诉举报人的有关信息投诉举报人要求保密的事项要予以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压制和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

加强监督严肃追责严肃查处破坏和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对打着执法旗号要挟市场主体谋取私利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鼓励举报坚决惩戒公开曝光强化责任追究对造成不良后果的部门责成主要负责人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承诺整改措施和期限逾期未整改的由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涉及违纪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源文件: 芒政办发〔2020〕35号 关于印发芒市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的通知(点击可下载)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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