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全市各级各部门理解《芒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切实做好芒市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现就《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落实国家大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机遇,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理念,进一步改善我州群众居住条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9〕243)号以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政府引导,调动和激发城镇居民及相关单位积极性,按照先补齐短板、后改造提升的基本思路,重点完善城镇老旧小区的各类配套设施,优化功能、改善环境,日益完善社区治理体系,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六大部分:
(一) 整改范围和工作目标。从2019年至2021年,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城区12个社区105个老旧小区的改造并建立规范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二)整治改造内容。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精神,老旧小区改造主要是安全问题改造方面、居住功能提升方面、环境治理方面的内容。
(三)资金筹集和管理。老旧住宅小区改造费用坚持“政府投入、社会资助、受益业主合理出资”的原则,由芒市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指挥部资金筹措管理组负责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四)实施步骤。通过项目前期工程阶段、规划设计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期管理阶段五个阶段实施后。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能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社区治理体系。
(五)责任分工。芒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2月19日成立了芒市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指挥部,涉及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履行各自工作职责。
(六)工作措施。根据省、州、市统一部署,加强宣传引导,实行建管并重,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要把项目改造过程中各项举措的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管理考核体系,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