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芒市人民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暨依法行政第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及分解方案要求,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工作规定》(云府法〔2017〕24号)要求,现将我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乡镇(街道、农场)及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述法报告工作。2019年1月31日,市三届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并审议了《芒市人民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在《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暨依法行政第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基础上,及时制定《芒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措施。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精简审批事项,多部门共32项审批事项进行“多证合一”。二是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清理证明事项245项。三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和发布芒市政务服务事项1133项,网上大厅受理申报20930件,发布政务动态129条。四是加强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管理,各单位投资审批中介事项陆续通过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年内发布采购公告32个项目、选取结束31个项目,签约服务项目31个,完成服务35个项目, 项目成交金额285.84万元,节约资金32.81万元。五是完成市直部门和乡镇(街道、农场)的权责清单,梳理行政职权事项7394项。六是大力推行“一颗印章管审批”,由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起草了《芒市行政审批局审批事项目录》,涉及19个部门105个大项135个小项的行政审批事项将进入行政审批局集中进行审批,此项工作正在按照程序进行推进。
2.加强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与全省同步实施“39证合一”改革,积极推进“证照分离”、电子营业执照、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和线下服务窗口等涉企工作。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项目投资审批、市场主体登记等实现全程网上办理,“一部手机办事通”注册和办事量居全州首位。截至目前,实有各类市场主体29577户,企业简易注销完成148户,录入数据6442条。二是以学校食堂、校园周边、综合农贸市场等为重点监管场所,进行食品抽检456个批次,全市连续11年无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发生。三是全面开展以旅游市场、网络市场、虚假违法广告等为重点的市场专项整治,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98件,挽回经济损失73.48万元。四是“协同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依法管网”多措并举,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经营秩序。五是在全省首家推广使用网络订餐“食安封”,发放并投入使用“食安封签”160余万份。六是出台《芒市推行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芒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系列政策措施,成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芒市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积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步伐。
3.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一是持续完善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开展“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农民工就业”;制定《芒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督查制度》,推行农民工工资发放实名制和银行代发,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27个项目,开发公益性岗位300个,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41人1.02亿元;认真落实新一轮“减税降费”举措,减轻企业负担2.1亿元。二是制定《法治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顺利组建芒市医疗集团;爱国卫生运动扎实开展,成功申报5个省级卫生乡镇、25个卫生村;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通过验收;完成防治艾滋病“三个90%”和消除“三病”母婴传播试点目标任务;年内对医疗市场、非法行医、学校卫生、餐饮具等监督检查,查处案件83件。三是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制定《芒市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方案》,大力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年内全市共清理活人墓3105冢。四是公共文化活动取得成效,现有文化市场主体207家。五是启动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三年计划,实施学校“三次劝返”及依法控辍“四步法”“七个”破解,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失学辍学学生。
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以建设宜居宜业生态田园城市为目标,坚持生态立市原则,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采取“一清两截三治”“一降两禁三治”防控措施,深入推进芒市大河流域“铁腕清源”行动,严厉查处河流沿岸私搭私占现象,以“零容忍”“零增长”的要求,扎实抓好“两违”整治;全年芒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为100%。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通过省级核查。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制定出台《芒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芒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2份规范性文件,均按程序要求上报州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率达到100%。先后3次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限制竞争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全市现行有效的4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过初步清理,拟建议废止7件、保留18件、修改17件。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年内全市共有重大行政决策4件,分别是《芒市3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调整方案(草案)》《芒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草案)》《芒市机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方案(草案)》《芒市殡葬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均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并按照法定程序要求实施决策行为。在实现政府及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年内聘请8名执业律师作为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协议、复议诉讼、突发事件等提供咨询论证,共审查法律文书、案件、合同协议261份。
(五)强化执法监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动落实“两法衔接”和推进综合执法工作,年内行政机关主动移送司法机关涉嫌犯罪案件28件,予以立案26件。二是制定《芒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对全市17个行政执法部门124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三是清理公告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依据和相关信息,共涉及46个行政执法部门(不含3个上级垂直管理部门、1个派出机构),截至目前,全市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563人,其中持省政府行政执法证1091人。四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共有行政执法人员460人参加。
(六)强化监督,主动公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主动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不断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积极开展稳增长、脱贫攻坚、“不作为、乱作为”、“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和专项纪律检查,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立案审查调查102件144人。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由市政府办理的州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计959件,均已全部办理完毕,面商率、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认真落实法院司法建议和检察院检察建议,年内共收到检察建议书24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7件,审计建议591条,均已作出相应回复并按要求及时整改落实。
2.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一是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书记市长信箱的作用,拓宽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渠道。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16条。二是强化新媒体管理运用,扎实推进融媒体中心建设,建立舆情“四报”及重要约稿直报制度,监测涉及芒市网络信息13.66万条,被省级采用重点舆情信息94条、约稿5篇。开展网评活动12轮次,完成网评754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次。
(七)畅通渠道,多元联动,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提升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合力化解水平。年内受理人民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87件,调解成功579件;受理行政调解1085件,调解成功1062件。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115个、人民调解员2252人。
二是积极推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与云南杰云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让律师参与接待信访群众,办理网上信访案件465件,办结418件。
三是全面落实领导接访、包保责任制,年内市级领导共接访群众57批134人次,包案56件。我市102个五级视频联动接访系统全部建设完工,并通过州级和市级验收。
四是提高行政复议办案及行政应诉水平。年内共办理8件行政复议案件(含上年结转1件),经过审理,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1件,驳回申请2件,确认程序违法1件,维持1件,撤销2件,正在办理1件。共有行政应诉案件19件,其中以市政府及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16件、以乡镇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3件,经过法院审理,最终判决驳回诉讼请求5件、撤销2件,确认违法3件、驳回赔偿请求2件,准予撤回起诉5件,正在审理2件,在已经开庭审理的8件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均有市政府分管领导出庭应诉。
五是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全市13个乡镇(街道、农场)组建了劳动争议调解中心,1家建筑企业、1家商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芒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全年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18件,均已审结。
六是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市102个村(社区)建立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站,大力推广云南掌上“12348”法律服务。“七五”普法工作有序开展,芒市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建立法治政府建设信息联络员制度,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和经验做法。认真落实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治制度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芒市修远大讲堂”“万名党员进党校”、第三期“芒市年轻干部能力素质培养班”等培训活动,选聘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为全市领导干部“补钙充电”,集中培训干部7000余人次。完善选派干部外出学习制度,鼓励干部赴省进京学习锻炼。坚持“大党建引领大发展”理念,着力打造肯干善为的“芒市铁军”,抓实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干部法治思维。
(九)加强党的领导,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2019年3月,完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并研究解决新形势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制定《中共芒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芒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文件,对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年内先后三次围绕食品药品执法司法情况、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开展专项督察。制定《芒市2019年度依法治市工作(法治建设成效)考评细则》,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2019年综合考评指标体系中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对56个市直部门和13个乡镇、街道、农场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
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过去的一年,虽然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不难发现工作依然有短板弱项。2019年11月,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第六督察组督察芒市时,发现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以及部门具体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离“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的总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法治政府理念还未形成普遍共识。对法治政府理念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没有完全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死角。个别地方和部门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及时结合机构改革调整后的职责职能,积极主动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完善工作推动机制。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化。
(二)法治队伍建设瓶颈有待突破。我市法治人才缺乏、现有人员水平不高,加之受机构编制所限,无法按需补录符合资格条件的法治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难以匹配现实工作中法治工作人员需求和行政执法权限下移的改革要求。年底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参考414人,通过116人,通过率仅为28%,可见一斑。
(三)行政执法仍需进一步规范。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选择性执法”“执法不规范”的现象时有发生;部门之间联动机制不健全,实际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交叉执法或相互推诿现象;部分乡镇对自己的执法职权职责不清晰,整体执法工作水平滞后。
(四)监督制度和机制还不健全。政治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缺少专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有效的指导、规范、保障,也使这些监督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
(五)公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参与度不够高。引导和激励公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措施不多,在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激发公众参与热情等方面仍需加强。
三、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打算
2020年是如期建成法治政府的收官之年,也是我市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的冲刺之年,时间紧、任务重。我市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州委、市委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持续推进法治芒市升级,加快芒市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努力让法治成为我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切实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薄弱环节,确保如期全面完成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拓宽公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渠道。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督察、考核评估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推动作用。
(二)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努力实现政务服务“更快、更优”。推动重大项目审批大提速,切实做好重大项目建设、投资项目审批等政策优化、简化措施,大幅压缩审批办理时间,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及时调整权责清单事项,确保下放权力得到依法有效行使。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提高决策过程中的群众参与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建立和规范政府法律顾问绩效考核、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调动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依法行政的积极性。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推进规范性文件的解读、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及实施后评估工作。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深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的落实;以执法责任制落实、执法案卷评查为抓手,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随机抽查系统,实现公平、公正监管。
(六)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完善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坚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探索建立鼓励和支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研修法律专业课程及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机制。
(七)进一步强化行政监督与问责。健全完善人大、政协的监督,使人大、政协的政治监督和民主监督真正深入到政府决策、行政、执法等关键环节。重视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运用网络和大众的力量对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强化行政问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违法行政导致公共利益受损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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