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目前芒市所有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已全部暂停开放,所有带有聚集性质的公共活动已取消,为深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云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就做好非云N牌照车辆和非德宏户籍人员劝返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进入芒市的非云N牌照车辆和非德宏户籍人员一律进行劝返。
二、非云N牌照的军警、物资运输、医护人员运送等应急专用车辆进入芒市,须经公安部门批准。
三、对拒不服从管理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芒市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1月26日
源文件: 芒政告〔2020〕3号 关于做好非云N牌照车辆和非德宏户籍人员劝返工作的通告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