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德宏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发〔2018〕40号)要求,现将芒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
芒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了对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把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各乡镇(街道、农场)、市直各单位也相应成立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机构,具体明确1名分管领导,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一个自上而下、横向互动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体系。二是加强日常工作交流。建立芒市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交流QQ群、微信群,并积极组织各乡镇(街道、农场)、有关单位在群内开展日常工作交流。
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在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方面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政务公开。一是将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在网站公开,年内发布相关信息36条。二是下发了《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办便签〔2018〕532号),明确要求各乡镇(街道、农场)、市直各单位要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责任主体,并按照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办理流程,做好文件起草、审查、签发、复审、公开属性标识等工作。三是进入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主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在会议前都必须由起草单位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提交常务会议筹备组,汇报材料内容包含起草(编制)基本情况、文件(方案、措施)的主要内容,征求意见的情况和需要说明的情况、提请会议研究(审议)的事项等内容。四是进一步梳理明确行政权力和责任,依法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市乡两级44个部门权责清单共有7258项,其中行政许可184项,行政处罚5463项,行政强制295项,行政征收61项,行政给付33项,行政检查260项,行政确认168项,行政奖励21项,行政裁决24项,其他行政职权749项。共梳理出本级10个单位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45项。全部已经在云南省机构编制网上公开。全市共上报审核公示随机抽查事项321项,其中市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290项,乡镇随机抽查事项31项。五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六是对“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检查整改,按照《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要求补充完善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说明。年内发布相关信息48条。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制定出台《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芒政办发〔2018〕85号)、《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芒政办发〔2018〕86号)、《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芒政办发〔2018〕84号)在芒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与指南”栏目中发布,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全市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43家单位均设有“财政预决算公开”栏目,重点公开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