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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84848   作者:  日期: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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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政法委作为党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维护稳定、综治维稳、创建“平安芒市”、610工作、见义勇为、禁毒防艾、执法监督、工作协调、队伍建设等繁重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政法各部门,全力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掌握全市政法工作动态,研究对策,提出有关政法工作改革和司法建议,参与有关政策、法规的起草、修改或办理议案、提案,组织和推动政法部门的调研工作,总结、推广全市政法工作的新经验,调查了解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状况,研究提出如何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和意见,协助市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了解和督促政法干警重大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部门领导干部的重大案件和反馈案件查办信息,协调和研究有疑难和争议的重大案件,落实和督促解决执法活动中的违法违纪问题,指导和协调执法监督部门发挥党内执法监督体糸的整体职能。掌握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信息和动态,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研究提出全市综治工作的思路、任务和对策建议,指导、督促检查创建“平安芒市”各项工作的实施和落实情况,组织协调综治工作的开展和推广典型经验,协调和指导对影响全市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和指导重大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处置,确保全市社会政治稳定。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政法委充分发挥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的开展各项工作,一是维稳信访工作落到实处,对44件重大涉稳事(案)件落实了包案措施,确保了每一件矛盾纠纷有人包保、有人稳控化解,防止矛盾激化。二是边疆社会政治安全得到保障。三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扎实推进,今年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50件、调解750,调解成功739件,成功率达98.5%,涉及当事人3363人,协议涉及金额达1893.79万元。市医调委受理医疗纠纷10件,主调8件(调解成功7件、建议走诉讼程序1件),协议涉及金额73.18万余元,参与调解2件,调解成功1件,协议涉及金额17.69万余元。四是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五是禁防人民战争继续深化推进。六是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全民法治素质切实提高。紧紧围绕法治推动改革发展、法治促进和谐稳定、法治改善百姓民生、法治增强全民素质的根本宗旨与基本要求,不断深入推进平安芒市 法治芒市建设工作,全市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在法治引领下取得了稳步发展,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基本形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委政法委2017年末在编实有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17个,工勤编制1个。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收入合计413.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2.00万元,占总收入的99.63%;其他收入1.53万元,占总收入的0.37%本年收入413.53万元与上年收入476.62万元相比,比上年减少63.09万元,原因主要是工作开展了经费拨付不到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支出合计46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02万元,占总支出的96.60%;项目支出16.72万元,占总支出的3.61。本年支出463.74万元与上年支出485.06万元减少21.32万元,减少4.40%,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所以减少了日常公用开支;项目支出以前年度发生较多,本年度发生较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委政法委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7.02万元,与2016394.17万元对比增加52.85万元,增加13.40%,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住房改革支出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4.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20.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16.72万元,与2016年度90.89万元对比减少74.17万元,加少81.6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以前年度发生较多,本年度发生较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485.01万元减少21.27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所以减少了日常公用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8.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8%。主要用于工资、奖金、办公经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3%。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6.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69万元,支出决算为7.88万元,完成预算的62.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50万元,完成预算的7.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的12.0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0万元,占95.18%;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占4.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5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及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州编办调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7.02万元,比上年394.17万元增加52.8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住房改革支出增加,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任务都比较繁重,工作经费投入加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资产总额208.7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5.99万元,固定资产62.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1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0.2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7项,账面原值7.8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21.79万元(本单位实际支出数,不包括资金下分、省级统采的项目资金)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21601111

附件: 2017年政法委财务决算

附件: 2017年芒市委政法委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附件: 芒市委政法委2017年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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