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市水利局联合执法部门对芒市板过河沿河的“两违”建筑进行依法强制清理整治。
板过河是芒市五大河流之一,其穿城而过,是与全市人民生产生活关系最密切的河流。近年来,沿河百姓私搭乱建情况猖獗,因没有统一规划,城市建筑“长高长胖”现象普遍,颜色五花八门,严重影响芒市整体形象,与建设“生态田园城市”要求极不相符。
“两违”之痛,痛在社会、痛在老百姓、痛在执法部门,社会需要安定有序的环境,老百姓需要享受合法权益,执法部门则要维护法律尊严,“违建一日不绝,拆违一日不止”。芒市将以此次依法强制清理违法建筑为契机,趁势全面推进全市违法违规建筑整治工作,以坚定的信心、坚强的态度、坚决的力量提升全市人居环境,全力打造生态田园城市。
在2017年3月31日通过并公布施行的《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中第二条明确规定:违法建筑是指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城镇违法建筑和乡村违法建筑;城镇违法建筑是指在城市、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建筑,以及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的城镇临时建筑;乡村违法建筑是指在乡、村庄(含镇辖村)规划区内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建筑。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