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通〔2017〕56号)的要求,企业在职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初级(五级)补贴1000元、中级(四级)补贴1500元、高级(三级)补贴2000元。目前已审核受理17人(其中:龙江糖厂职工10人;轩岗糖厂职工6人;云南天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职工1人),现将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5天,(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1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向市人社局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举报电话:2104157。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9日
[附件: 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登记册]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