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芒市城区小学招生秩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芒政办发[2016]49号)和《芒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城区小学招生实施细则的通知》(芒教发[2016]3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芒市城区小学招生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指标
根据适龄儿童分布情况和城区小学办学条件,2016年芒市第一小学招收新生300人,芒市民族小学招收新生200人,芒市第三小学招收新生300人,芒市第三小学南蚌校区招收新生300人,芒市第四小学招收新生300人,芒市第四小学西校区招收新生300人。
二、招生程序
(一)报名审核。2016芒市城区小学新生入学报名于8月11日至13日进行(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6∶00),请201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带户口册、房产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复印一份交学校备案;其他证明材料交学校备案)。报名不分先后,以报名时提供的证明材料确定所属招生批次。杜绝在不同学校重复报名,招生批次确定属实的一律不得更改。报名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8月14日至8月20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电话:德宏州纪委信访室2118600,芒市纪委信访室2214259。
(二)分批招录。8月21日,城区各小学按批次招录适龄儿童入学,公布招录学生名单。同时公布剩余学位和未招录批次报名人数。
(三)随机派位。8月22日上午9∶00开始,报名人数多于招生指标的学校进行随机派位,派位结束后公示结果。未被招录的适龄儿童参加二次报名。
(四)二次报名。未完成招生指标的学校进行二次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2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6∶00。二次报名只接受第一次报名未被招录的适龄儿童。报名不分先后,不分招生片区和批次,报名人数少于剩余招生指标的,直接招录;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指标的,进行随机派位招录,派位开始时间为8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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